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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經濟多元發展及轉型的機遇與對策
http://www.CRNTT.com   2024-07-16 18:20:15


婁勝華
李小勤
 
  婁勝華:破除衝突性政策問題
      促進融合發展

  三年疫情使澳門産業單一的缺陷凸顯,澳門要推進産業多元化,必須融入國家發展,但政策上還存在很多衝突性。

  首先在産業上,澳門特區政府提出了“1+4”的經濟適度多元化的發展目標。但是,“1+4”和橫琴深合區的産業發展規劃是差不多的。特區政府理應先鼓勵澳門企業留在本地發展,但是橫琴作爲澳門産業多元化的新空間、新平台,將吸引澳門企業以到橫琴去發展爲重要目標。對於特區政府來説,究竟是鼓勵澳門企業留在澳門本地發展,還是到橫琴去發展?這就是一個政策衝突。

  澳門産業多元化要通過橫琴來發展,而目前橫琴深合區的産值歸屬珠海統計,即使是在橫琴的澳門企業投資産生的産值也都是珠海的,因此在産值上,如何通過橫琴來實現澳門的産業多元化?同樣,對於澳門企業來説,究竟怎麼選擇?是留在澳門發展,還是到深合區或者到大灣區發展?當然,這是不同企業的商業決定,但從政策層面看,確實面臨著困惑。

  第二,在人才方面。澳門提出,圍繞四大産業,吸引外地人才來澳門協助産業發展。可同時又提出,鼓勵澳門青年人才到灣區發展,到深合區發展。那麼,對澳門來説,一方面要引進人才,另一方面又鼓勵本地青年人才到外地發展,這似乎也是一個政策矛盾與政策衝突。

  新的人才引進政策出台後,對某些類别人才,仍然需要相關人員及其利害關係人須滿足每年在澳門居住183天或頻繁有規律出入澳門的規定,才能獲批續期,與澳門融入祖國發展的大政策存在一定衝突。

  實際上,類似的衝突性政策並非孤例。再如澳門人口方面,澳門一直面臨著人口不足問題,近年,更面臨著自然出生率下降問題。因此,需要想辦法鼓勵澳門居民多生育,增加澳門人口規模。可同時又在橫琴深合區建了“澳門新街坊”項目,希望澳門居民到深合區去居住。這同樣是一個政策矛盾。既然澳門本地需要增加居住人口,卻又鼓勵澳門居民到橫琴、中山、珠海去居住,去大灣區生活。

  與此同時,既然鼓勵居民到大灣去生活,但是,澳門居民在澳門享受的社會福利卻不能攜帶。現在在大灣區生活的澳門居民衹有醫療津貼和教育津貼,其他福利都不能攜帶。因此,居民會感到奇怪,爲什麼一方面鼓勵去大灣區生活,一方面又不讓攜帶福利,難道不是一個矛盾嗎?

  同樣,在青年創業方面。澳門爲鼓勵青年創業,專門成立了相應的青年創業基金,可是,澳門青年若去灣區創業,卻不能在澳門申請相應的基金支持,因爲法律規定青年創業基金不能出境、延伸至灣區。也就是説,一方面,鼓勵青年去橫琴、去灣區創業,另一方面,作爲鼓勵青年創業的基金不能出關,令人感到困惑。

  此外,現在粵澳兩地實行“澳車北上”政策,可是,前往廣東的澳門車輛明明已經在澳門買了保險,已經在澳門驗過車了,但是,到了內地,還要再買內地的保險,還要再檢一次車,實在是説不通,而這明明是互認或延伸認可就能解決的事。

  應該説,類似的衝突性政策確實不少見。政策不一致會造成什麼後果?無論是企業也好,還是居民也好,感覺無所適從。

  內地方面同樣存在著一些政策問題。比如,既然要港澳兩個特區融入國家發展,現在確實有大量的港澳居民在內地生活,特别是澳門居民到橫琴、珠海、中山去生活。於是,澳門一些代表性社團爲服務居住在灣區的澳門居民,前往大灣區設立辦事處。可是,澳門社團的內地辦事處卻與內地社會組織實行不同的管理辦法,需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進行規管。比如,不能吸納內地居民入會,不能開設分支機構等。但是,澳門已經回歸了,爲何還要適用境外社團管理辦法?對於澳門社團設於內地的辦事處來説,既不習慣,也不理解。

  還有,《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提出,要把粵港澳大灣區建成國際性高等教育示範區,也就是要鼓勵港澳高校到灣區內地城市去辦學。但是,港澳高校到灣區內地城市辦學,需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可是,港澳已經回歸多年,怎麼要適用“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呢?因此,一定程度影響了港澳高校到灣區內地城市辦學的積極性。

  此外,在職業稅政策方面,內地與港澳不能如同內地各省市之間那樣交一次性稅即可。比如一個北京居民,在北京交過個人所得稅了,到了廣東居住或就業,就不需要再在廣東納稅了。但是,如果一個澳門居民,到內地生活或就業,即使是已在澳門交過稅了,仍然需要在內地納稅,因爲兩地存在稅差,按政策在澳門納的稅可以扺扣,但是需要補交。

  可見,一系列的政策矛盾和政策衝突某種程度上束縛了港澳兩個特區融入內地發展。澳門如何在疫情之後推進本地經濟多元化?確實是一個影響較大的問題,而破除衝突性政策應可以成爲其中重要的一個環節。

  李小勤:針對疫後新局
      澳門須重視中小微企

  疫情後,澳門的支柱産業强力回歸,經濟數據也普遍被看好。然而,作爲經濟的産業尤其是旅遊産業多元化的重要組成部分的、爲數眾多的中小微企,其危機似乎有加重的趨勢。

  根據澳門特區政府的定義,企業員工在100人以下的屬於中小企業,而微企根本沒有定義。因應澳門微型經濟體的特色,以兩三人家庭式營運的企業模式更爲普遍。除了博彩業這個大boss外,支撐澳門旅遊業的就是爲數眾多的中小微企,按照崔世平議員的説法,其數目佔據澳門企業超過九成。雖然其總的産出在澳門的GDP中比重輕微,但是由於涉及的數目巨大,在澳門社會的覆蓋面廣,涉及市民人數眾多,不僅關乎旅遊的多元化,更關乎民生民情與民意的走向,一直以來也是社會各界關注的對象,然而中小微企的問題並沒有根本解決。

  疫情期間,由於市民跨區域流動性的減弱,以及政府的“消費券”鼓勵本地消費的支持,讓部分中小微企受益不少,助力其渡過難關。但疫情過後,關閘打開,人員流動自由,又有澳車北上政策,不少市民便北上消閒、飲食、度假。

  我們最近做了一些北區與高士德區的東南亞小食店的采訪,這兩區分别是純民生區以及民生爲主旅遊爲輔的區域代表,幾家食店的老闆都主動“訴苦”。而澳人北上的動力究其根本衹有一個,那就是價格因素。沒有了消費券的市民,用腳投了票。當然,旅遊區的食店,隨著遊客的回歸,大部分可以賺得丁財兩旺。

  俗話説“船小好掉頭”,我們常用來比喻中小企業經營管理的靈活性。然而這句話,對澳門的中小企業,尤其是微企並不適用,它們的船太小了,或者説太原始了,往往是一個浪打過來就翻覆了。而不正常的三年使得一些小企業積弱成疾,企業主又樂觀判斷開關後的行情,當幾個月過後他們意識到問題之後,則顯得嚴重與顯著了。

  澳門特區政府在經濟資金等方面一直以來不斷給中小微企輸血,不能説對他們的困難沒有下力氣,但其實際效果,尤其是長期的效果讓專業人士多有疑慮。澳門中小企業協進會早在1998年就成立了,2012年他們與澳門大學工商管理學院發表了《澳門中小微企白皮書》。在報告中他們提出若干建議。其中一點尤其值得重視:建議設立“ 中小微企事務辦公室 ”。而崔世平博士議員在疫情期間的2021年11月發表博文,他們工商金融界四位議員呼籲政府應儘快開展研究,設立符合澳門社會環境及發展利益的《中小微企業促進法》。

  文章所説的立法保證,同時也是立新法促改革、固本培元的提法,十分生動,也切中要害。澳門的中小微企業主,在可持續發展問題上,一方面面臨技術、數字化或文化傳承的問題,這可能更關乎個人與家庭因素的制約;而同時也不乏具有眼光、期望持續發展的業主,他們則可能直接面對法律體系的問題。比如在本地哪怕僅僅是想在經營時間或方式上做一些調整,也必須經過冗長甚至嚴苛的法律程序,本來可能是護身符的法律條文反而可能讓變革之路更加艱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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