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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1:近年出台(簽署)的與大灣區數據知識產權金融相關的政策制度(協議) |
中評社╱題:“粵港澳大灣區數據知識產權金融規則銜接:實踐困境與現實進路” 作者:陳寶欣(廣州),廣東工業大學國家安全研究中心研究員、廣東工業大學人權法治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博士後;劉立宏(廣州),廣東工業大學國家安全研究中心科研助理
【摘要】為加快數據要素市場建設,充分釋放數據經濟效能,亟須構建符合數字經濟市場需求的數據知識產權規則。當前,數據知識產權與金融結合成為主流趨勢,二者共同構成知識產權運營生態的重要組成部分。粵港澳大灣區作為中國數字經濟發展的先行之地,長期獲得中央的金融政策支持,數據知識產權的金融潛力正日益釋放。然而,在“一國兩制三法系”的特殊背景下,粵港澳大灣區數據知識產權金融市場存在跨域協同機制缺位、適用標準和範圍不統一、市場發展生態失衡的規則差異。為此,可通過推動數據知識產權交易制度協同、打造數據知識產權質押保障平台以及重構數據知識產權證券化市場生態體系,系統促進粵港澳大灣區數據知識產權金融規則銜接。
2025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深化財稅金融體制改革,明確涵蓋完善科技金融、數字金融標準體系等內容,并強調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運用和價值實現。①在數字經濟蓬勃發展與中國金融體制機制持續深化改革的雙重驅動下,金融行業轉型已成大勢,數據作為一種獨特的資產催生了數據金融。作為數字金融領域的關鍵創新方向,數據知識產權金融聚焦促進數據知識產權和金融結合,是圍繞數據的知識產權(如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開展的金融活動,鼓勵銀行、證券、保險等各類資本與數據知識產權進行資源對接,通過金融工具和服務實現數據知識產權的價值轉化,解決數據持有方的資金需求,并為金融機構提供新的業務模式。作為中國數字經濟發展的先行示範區,粵港澳大灣區金融行業發展迅速。②2019年出台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早已強調,發展粵港澳大灣區需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依托粵港、粵澳及泛珠三角區域知識產權合作機制,全面加強粵港澳大灣區在知識產權保護、專業人才培養等領域的合作。2024年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再次明確提出,深化粵港澳大灣區合作,強化規則銜接、機制對接。
在數字灣區建設背景下,推動數據知識產權金融規則銜接成為推動大灣區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內在要求,是實現大灣區各領域與港澳規則的聯通、融通、貫通的必然要求。縱觀現有研究,雖與數據知識產權、數據金融等方向的相關研究較多,但尚未有在“一國兩制三法系”的特殊法治環境下討論粵港澳三地的數據知識產權金融規則銜接。粵港澳三地在法律制度、金融體系等方面存在顯著差異,而實現三地數據知識產權金融規則的有效銜接,對於促進大灣區數據要素高效流通,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具有深遠意義。鑒於此,本文以大灣區的數據知識產權金融規則銜接的制度理性為切入點,探討數據知識產權金融規則銜接對國家金融發展大局、全國統一金融大市場和國際一流數據金融灣區的重要作用,并從數據知識產權交易、質押、證券化三大視角審視三地金融規則銜接面臨的現實困境,并提出了實現大灣區數據金融規則銜接的法治進路。
一、大灣區數據知識產權金融規則銜接的制度理性
粵港澳大灣區作為中國國家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數據知識產權金融領域的規則銜接具有深刻的理性價值。推動港澳更好地融入國家金融發展大局、建立全國統一金融大市場以及建設國際一流數據金融灣區三大戰略目標的實現,皆與數據知識產權金融規則銜接緊密相連。
(一)支持港澳更好地融入國家金融發展大局
支持香港、澳門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是中央長期以來的重大方針政策。港澳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不僅在於港澳發揮自身優勢服務中國式現代化,也并非內地單純支持港澳更好發展,而是內地與港澳需攜手共進,將“制度之異”轉化為“制度之利”,共同打造有助於提升三方綜合實力和全球競爭力的“發展大局”。相較於內地,港澳憑藉獨特地理區位和發展歷程形成了顯著優勢,不僅在金融市場准入、資本流動方面的開放程度較高,而且擁有國際化金融人才儲備。③第37期《全球金融中心指數》顯示,香港整體評分上升11分至760分,綜合排名穩居全球第三位,并在亞太區繼續居首。④同時,香港也是最早布局數字金融和區塊鏈技術應用的地區之一。截至2024年8月,澳門銀行業總資產規模達2.4萬億澳門元,存款餘額1.26萬億澳門元,貸款餘額1.06萬億澳門元,三者均是1999年底的10倍以上,金融業發展成效顯著。⑤另外,內地的金融發展腳步也持續加快。2024年內地共有9家銀行機構進入《財富》世界500強榜單,其中,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四大銀行位列前50位。⑥由此可見,粵港澳三地的金融市場發展勢頭強勁。
聚焦數據知識產權金融領域,這一數字金融新興領域的規則銜接,可成為港澳融入國家金融發展大局的重要制度紐帶。在數據要素成為核心生產力的背景下,通過構建統一的數據知識產權界定、登記、估值和交易規則,能够打破港澳與內地因法律體系差異形成的數據要素流通壁壘。通過一系列妥善制度安排,不僅可以增強港澳在國家數據經濟發展中的參與度,同時港澳也可成為國家對接國際數據治理規則、參與全球數據要素配置的重要窗口,使港澳轉型為“國家數據治理規則試驗田”,夯實港澳從“邊緣”走向國家發展“中心”的實踐基礎。
[表1:近年出台(簽署)的與大灣區數據知識產權金融相關的政策制度(協議)]
(二)促進全國統一金融大市場雙循環
2022年3月,中央出台了《關於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明確提出加快建立全國統一的市場制度規則,打破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打通制約經濟循環的關鍵堵點,促進商品要素資源在更大範圍內暢通流動。三年疫情過後,新的經濟全球化已悄然來臨,全國統一大市場如磁石般對全球企業、資源具有強大吸引力。現階段,中國的14億人口形成了全球最大的中等收入群體,并擁有超過1.8億戶民營經營主體。這一超大規模市場優勢不僅為各類新技術、新業態提供了豐富的應用場景,更通過需求牽引和資源整合,持續推動國內大循環高效暢通,加速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格局構建。
粵港澳大灣區作為國內循環與國際循環的結合區與對接區,在維護全國統一大市場前提下,其內部需率先實現“立足內需,暢通循環”。⑦其中,三地金融要素的暢通流動是關鍵一環。長期以來,港澳地區與內地在數據要素流動、技術創新合作、金融服務共享等方面保持著密切聯繫。從早期的數據資源互通,到現今在數據知識產權交易、質押融資、證券化等方面的持續合作,三地在數據知識產權金融領域的融合趨勢愈發明顯。高質量建設全國統一金融大市場,粵港澳大灣區起著重要的支撑、引領、示範作用,客觀上要求加快推進粵港澳三地金融市場的規則銜接。因此,可以數據知識產權金融為切入點,推動粵港澳金融規則銜接,促進數據要素的協同配置與高效流通。此舉不僅是踐行國家戰略的生動實踐,更是推動全國統一金融大市場建設、促進雙循環發展的關鍵路徑。
(三)共商共建共享國際一流數據金融灣區
《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提出,到2035年大灣區內市場高水平互聯互通基本實現,各類資源要素高效便捷流動,宜居宜業宜游的國際一流灣區全面建成。2024年,粵港澳大灣區的經濟總量超過14萬億元,用0.6%的占地面積貢獻了10%的經濟總量,位居全球灣區經濟的第一梯隊。儘管粵港澳大灣區的經濟總量、開放程度、地理位置,都具備成為世界級灣區的條件,但較世界其他三大灣區而言,粵港澳大灣區的金融市場規模和實力仍存在一定差距。根據2025年英國《銀行家》雜志發布的數據顯示,在全球一級資本前50強中,珠三角總部的銀行衹有深圳招商銀行和深圳平安銀行上榜。⑧另外,截至2024年底,港交所、深交所總市值分別為4.0和4.6萬億美元,僅約為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和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的15%。⑨
國際大灣區的基本特徵為高水平對外開放和市場高度一體化。當前,紐約灣區、舊金山灣區在金融服務、科技創新等領域繼續保持領先地位,若想追趕其他三大灣區,粵港澳大灣區亟須構建統一、高效的國際一流數據金融規則體系。目前,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已突破基礎設施的“硬聯通”,但這僅是服務國家重大戰略建設的基礎,更重要的是實現市場體制機制規則銜接的“軟聯通”。因此,以粵港澳數據知識產權金融規則銜接為突破口,構建共商共建共享國際一流數據金融灣區,能够增強大灣區在數據知識產權金融領域的制度吸引力與話語權,加速形成制度型競爭優勢,強化大灣區的資源虹吸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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