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以“兩岸一家親”、“兩岸命運共同體”的定位思維開展對台工作
爭取人心,首先要解決一個彼此關係定位的問題。2013年6月13日,習近平會見中國國民黨榮譽主席吳伯雄時表示,“我們兩黨應該以實現民族振興、人民幸福為己任,促進兩岸同胞團結合作,積極宣導‘兩岸一家人’的理念”。(24)這種“兩岸一家人”的提法是傳統上“台灣同胞”稱法(台灣民眾是大陸人民的同胞)的延續,以往中共領導人也曾做過“兩岸是一家人”的表述。(25)到了2013年10月6日,習近平在會見蕭萬長時表示,“兩岸雙方應宣導‘兩岸一家親’的理念,加強交流合作”;2014年2月18日,習近平在會見中國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時再次強調,“兩岸同胞一家親,誰也不能割斷我們的血脈。兩岸同胞一家親,根植于同胞共同的血脈和精神,扎根於我們共同的歷史和文化。”到了2014年大陸“兩會”期間,李克強總理和俞正聲主席分別在政府工作報告和政協工作報告中提出“兩岸一家親”,該理念正式進入大陸正式工作報告。此外,中共十八大報告在十七大報告基礎上再次強調,兩岸是“血脈相連的命運共同體”。習近平也多次表示,“大陸和台灣是休戚與共的命運共同體”、“兩岸是割捨不斷的命運共同體”。(26)
如何理解“兩岸一家親”、“兩岸命運共同體”定位在對台工作的運用?應該說,從“兩岸一家人”到“兩岸一家親”是一個質的飛越,因為“兩岸一家人”的表述雖也含有感情成份,但總體上屬於“客觀描述”,而“兩岸一家親”不僅點明兩岸是“家人”關係,而且強調兩岸不是一般的家人,而是“關係親密的家人”,誠如習近平指出,“兩岸同胞是命運與共的骨肉兄弟,是血濃於水的一家人”。(27)既然是親密的家人,就應該儘量避免骨肉相殘;既然是親密的家人,那麼給予特殊的優惠就順理成章。另外,兩岸既然是“命運共同體”,就說明兩岸命運與共,就帶有某種一損俱損、一榮俱榮的意味,兩岸就應該拋棄零和思維,堅持雙贏的理念。這些重要思想都是我們在對台工作實務中要用心領會的,因為倘若沒有以這種“兩岸一家親”、“兩岸命運共同體”的心理與思想來開展對台工作,就不可能真正做到“用心(用赤誠真摯之心)”、“同情(同台灣同胞之情)”,就不可能真正贏得台灣民眾的心。
(二)要以“理解差異、尊重選擇”的包容態度對待台灣同胞
我們之所以強調“一家親”、“親情”,還因為“熨平(台灣同胞)心理創傷需要親情”。(28)而台灣同胞的心理創傷部分來自歷史上的兩岸關係因素,對此,我們應秉持“歷史不能選擇,但現在可以把握,未來可以開創”的態度,去“療傷止痛,化解心結”。由於歷史的軌跡不同,兩岸分離六十多年,走上了不同的發展道路,對此,習近平指出,“我們理解台灣同胞因特殊歷史遭遇和不同社會環境而形成的心態、尊重台灣同胞自己選擇的社會制度和生活方式,願意用真誠、善意、親情拉近兩岸同胞的心理距離”,當然,這種理解和尊重在兩岸間是相互的,所以習近平表示“台灣同胞也需要更多瞭解和理解大陸13億同胞的感受和心態,尊重大陸同胞的選擇和追求”。(29)也是就說,兩岸生活方式和社會制度的差異,不應該成為妨阻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乃至最終實現兩岸統一的障礙,兩岸雙方應該相互借鑒、取長補短。台灣不應橫加指責大陸的政治社會制度;我們在開展對台工作時,尤其是面對台灣同胞時,也不應貶損台灣的社會制度,因為正如習近平指出,台灣同胞“珍視台灣現行的社會制度和生活方式,……將心比心,我們完全理解台灣同胞的心情”,(30)畢竟那是“台灣同胞自己選擇的”,對此我們應該充分尊重,也唯有這樣,才能像習近平所說的“拉近兩岸同胞的心理距離”。當然,我們對台灣民眾選擇權的尊重是指對其在台灣內部治理方式與生活方式上選擇的尊重,而不應無限擴展,例如對於兩岸關係的走向,應該尊重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兩岸所有中國人的選擇。
(三)要以“融合發展”的理念,大力開展兩岸經濟社會交流與合作,促進兩岸民眾心靈契合,推動兩岸逐步走向統一。
以前我們開展對台工作,更多的是強調兩岸經濟方面的融合,例如我們主張“深化兩岸利益整合,共創兩岸互利雙贏”。(31)但到了2016年3月5日,習近平在參加十二屆人大四次會議上海代表團審議時,提出“我們將持續推進兩岸各領域交流合作,深化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32)2016年11月1日,習近平在會見國民黨主席洪秀柱時提出六點意見,其中第三點即“推進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特別強調要鼓勵兩岸青少年“早接觸、多交往,增進親情,瞭解我們大家庭,認同我們的美好家園”,而且“將研究出台相關政策措施,為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就業、創業、生活提供更多便利”。(33)2017年大陸“兩會”期間,李克強總理的《政府工作報告》在去年報告有關“推進兩岸經濟融合發展”提法的基礎上,增加了推進“兩岸社會融合”的新內容。這種從“兩岸經濟融合”到“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的提升,表明了大陸方面一個態度,即:當前兩岸關係的複雜嚴峻,並沒有動搖大陸方面在對台工作上的戰略自信和戰略定力,“兩岸關係形勢越複雜,越需要兩岸民間加強交流”,因為大陸方面堅信“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根基在基層,動力在民間”;(34)台灣島內“台獨”分子越是企圖弱化和切割兩岸民眾聯繫,大陸方面越是要堅持與之進行鬥爭,使兩岸的融合面進一步擴展,不再僅僅局限於經濟物質層面,而是擴展到包括文化思想、制度管理等內容在內的社會領域,這是大陸方面推動實現兩岸民眾“心靈契合”的又一重要舉措。推動兩岸經濟社會的融合發展,目標是逐步達到海峽兩岸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交融程度,從某種角度看,這未嘗不是一種漸進式的兩岸統一。因此我們開展兩岸交流與合作,要站在促進、實現中國統一的高度,深刻領會習近平對台工作重要思想中強調推動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的深遠意義。
(四)要以包容的胸襟、前瞻的眼光,既務實謹慎、又勇於創新地拓展對台工作。
兩岸關係涉及內外諸多方面的複雜因素,因此開展對台工作必須務實面對問題,謹慎處理問題;同時,兩岸關係在古今中外找不出相同的例子,在破解兩岸政治難題上,我們沒有可資直接參照的理論與經驗,因此我們不能因循守舊、墨守成規,而要大膽突破條條框框,勇於探索和創新。大陸方面早已指出,“在一個中國原則下,兩岸什麼都可以談。”中共十八大報告也指出:“希望雙方共同努力,探討國家尚未統一特殊情況下的兩岸政治關係,作出合情合理安排。”2014年,大陸和台灣的兩岸事務主管部門建立了公權力性質的常態化聯繫溝通機制,雙方負責人直呼對方官銜;2015年11月,習近平和馬英九實現了兩岸領導人首次會面,雙方在彼此稱謂、會談人員安排上都做了精心而又頗具意味的設計。這些舉措都為破解兩岸政治難題進行了有益嘗試。從某種角度看,一方面,爭取台灣民心可以為破解兩岸政治難題創造有利條件和良好氛圍;另一方面,推動兩岸政治關係發展也有利於進一步爭取台灣民心——兩岸之間現在肯定不是“台獨”分子鼓噪的“國與國”的關係,那麼,是一國內部“交戰團體”(因為在法律意義上兩岸仍然處於敵對狀態)之間的關係嗎?如果是,那是一種什麼樣的“交戰”關係?如果不是,那麼是什麼關係?在這個問題上回答(包括以行動回答)得越合情合理,我們反制包括“柔性台獨”在內的各種“台獨”就越有力,就越能爭取台灣民心。但這涉及非常複雜乃至非常敏感的多方因素,沒有大魄力、大擔當,是無法在這個問題上取得突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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