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關於浙江省直單位資產管理問題整改行動的落實情況
1.開展省直行政事業單位房產專項清查。組織開展省直行政事業單位房產專項調查,初步摸清房屋和土地基本情況。2015年3月底前將全面完成對省直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調查摸底全覆蓋,為實行統一管理奠定基礎。
2.實行經營性資產統一管理。印發《省級機關事業單位經營用房統一管理工作實施意見》,對省直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房產與原占有單位實行脫鈎,整合房屋、土地等經營性資產。組織對省直單位所屬培訓中心、招待所、賓館、飯店等經營實體進行清理整頓,全面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組建集團公司進行資源整合、集中經營。
3.實行非經營性資產歸口統管。印發《省級機關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統一管理工作實施意見》,明確統一管理範圍,最終實現統一權屬登記、統一調配管理、統一維修改造、統一規範使用、統一規劃建設等“五個統一”。在統一權屬登記的基礎上,加快建設省直機關房地產信息化管理平台,逐步建立健全辦公用房統一調配使用、統一維修改造等管理制度,爭取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辦公用房歸口統管工作。
十、關於中介組織管理問題整改行動的落實情況
1.加快推進中介服務市場化運作。印發《關於扎實推進從事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省屬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工作實施意見》,明確5家省屬經營類事業單位轉企改制,20家省屬公益類事業單位剝離中介服務職能,對需脫鈎的部門或行業下屬中介服務企業作進一步清理摸排。採取與政府購買服務緊密銜接的事業單位財政經費供給方式、人員編制核定方式,倒逼事業單位改革。印發《浙江省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指導目錄(2015年度)》,編制《全省性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轉移職能和購買服務推薦性目錄》,大力培育社會組織,推動中介服務市場健康發展。
2.加強中介服務市場監管。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管理的意見》,建立相對集中的“中介超市”和網上中介市場。目前,全省以設區市和各縣(市、區)為單位,實體平台和網上平台分別為57家和60家,進駐的中介機構累計分別為932家和6175家,均比上年同期增加一倍多。建立實體平台和網上市場的地區也相繼制定出台了加強中介集中服務和集中監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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