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問:杭州人才新政對高層次人才是如何界定的?
答:高層次人才是指根據我市現行人才分類目錄,經認定的具有較高學術造詣和較強創新創業能力的國內外頂尖人才(A類)、國家級領軍人才(B類)、省級領軍人才(C類)、市級領軍人才(D類)和高級人才(E類)。同時,對杭州產業發展急需、社會貢獻較大、現行人才目錄難以界定的“偏才”、“專才”,經認定後,也可以享受相應的人才政策。
4、問:杭州人才新政對創新創業人才是如何界定的?
答:創新創業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知識和技能,能夠產生創新創業成果的人才,主要包括在杭創新創業的大學生、高技能人才以及其他具有特殊才能的實用人才。
5、問:杭州人才新政對團隊是如何界定的?
答:團隊分為創新團隊和創業團隊兩類。創新團隊是指以高層次創新人才為核心,創新業績顯著或有較大的創新潛力,依托高校、科研院所或企業研發平台和項目,致力於創新成果產業化的人才團隊。創業團隊是指帶技術、項目、資金落戶杭州創業,技術和產品有較好的市場前景,符合我市產業發展導向和技術創新需求,能引領我市產業發展和技術創新的優秀團隊。
6、問:引進到杭州創新創業的人才和團隊有哪些資助政策?
答:對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在杭創新創業的重點項目、優秀項目和啟動項目,經評審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和3-20萬元資助,特別項目給予100-500萬元資助。實施杭州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引進培育計劃,人才團隊項目給予60-2000萬元資助,對頂尖人才和團隊的重大項目實行“一事一議”,最高可獲得1億元項目資助;對入選省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的,在首個資助期內,按照不低於省級財政投入額度進行配套資助。
7、問:杭州在柔性引進國內外專家方面有哪些優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