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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駐稅務總局紀檢監察組黨支部開展主題黨日活動,會上集體學習新修訂的紀律處分條例,並結合稅務系統正反兩方面典型開展警示教育。(圖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 |
中評社北京2月27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消息,“收到紀檢監察建議後,稅務總局黨委和主要負責同志高度重視,進一步健全完善落實機制,推進落實工作有序開展。現將紀檢監察建議相關任務階段性落實情況反饋如下……”日前,根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稅務總局紀檢監察組發出的紀檢監察建議,國家稅務總局黨委針對性開展以案促改,並將階段性成果進行書面反饋。
這份紀檢監察建議,源於此前被查處的國家稅務總局揚中市稅務局原黨委書記、局長王金龍案。針對案件暴露出的基層稅務機關內控機制弱化、對領導班子尤其是“一把手”監督不到位等問題,2023年5月,駐稅務總局紀檢監察組組長李建明到江蘇省稅務系統實地調研,提出以案促改促治的明確要求;2023年6月,駐稅務總局紀檢監察組向稅務總局黨委制發紀檢監察建議,推動以案為鑒深化整改,壓緊壓實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持續淨化稅務系統政治生態。
涉案“一把手”將“責任田”當成“自留地”,濫用稅務執法權和行政管理權斂財
王金龍是土生土長的揚中人,從1981年參加工作,到2021年底被查處,王金龍在揚中市稅務系統工作40年之久,從一名基層普通稅務幹部逐步成長為揚中市稅務局黨委書記、局長,特別是從2010年6月起先後任揚中市地稅局、稅務局“一把手”,合計11年半。
“走上領導崗位的王金龍本應以身作則從嚴自我約束,但他作風霸道、任性用權,將‘為國聚財’異化為‘為己斂財’。”駐稅務總局紀檢監察組有關負責同志告訴記者,王金龍濫用職權特別是稅務執法權和行政管理權,將所管理的稅務機關當做“自留地”,不僅嚴重破壞任職單位的政治生態,對當地營商環境也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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