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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亞中:不應逃避“和平協定”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10-24 00:41:26  


 
  三、“撤飛彈”與“和平協定”的連結與困境

  馬英九其實不斷清楚地表明他的立場。第一次是在剛上任兩個星期,2008年6 月4日接受日本“讀賣新聞”專訪時強調,中國大陸撤除面向台灣的飛彈,是兩岸展開和平協商的前提。對於稍微有一點國際關係常識的人而言,均了解這樣的說法完全是政治語言,為的是彰顯以台灣主體性及安全優先的思維,是講給日本與台灣聽的,而不是真正想進行和平協商。

  從冷戰時間的美蘇互動與衝突國家間的談判來說,很少以要求對方先放下武器做為談判的前提。如果有這種要求,第一種情形是擺明不想談,出個難題給對方;第二種是將對方視為恐怖主義或分離主義,而視自己為正統,例如英國對北愛爾蘭共和軍的和平談判。冷戰時間美蘇有關的裁軍都是坐下來談判後的結果,而不是進行談判的前提。在國際間大概也沒有實力遠小於對方者要求大的另一方先解除威脅武力,原因太簡單了,大的一方根本不會理會這樣的要求。

  台北方面當然可以要求北京撤除對台的飛彈,但是必須透過雙方政治性協商進行,而不是以撤飛彈做為前提,如果兩岸能夠達成和平協定,台北方面自然可以依協定要求北京放棄武力與武力威脅。

  由於馬英九帶出了“先撤飛彈才有和平協議”這個命題,等於陷入了“飛彈與和平”相對論的論述,也等於是用“撤飛彈”來對“和平協定”說“不”。這種說法,等於是一種“拒絕”的謀略,一種並不是高明的謀略。

  不高明的地方在於,任何對國際關係有常識的人都可以了解,只用撤飛彈做為和平協定的前提是不夠嚴謹的,如果基於需要,已經撤除的飛彈可以在很短的時間內重新部署,因此,這樣的條件其實在安全上是沒有意義的。民進黨也看出了“撤飛彈”邏輯上的不足性,自然打蛇隨棍上,把“撤飛彈”的層級拉高,變成“銷毀飛彈”。台聯更將其演化成“投降協議”。簡單地說,馬英九“飛彈與和平”論述給了泛綠申論的合理空間,另一方面也把自己套住了,除非北京讓步,台北失去了論述的迴旋空間。

  四、“做為美國扈從者”與“建立兩岸軍事互信機制”的選擇與困境

  有關建立兩岸軍事互信機制方面,馬英九上任後已逐漸了解到,如果兩岸軍事互信機制一旦建立或和平協定一旦簽署,美國再向台灣販售軍備就失去了正當性。在“軍購”與“軍事互信機制”方面,馬英九決定選擇前者,並讓美國充分能夠“參與”兩岸軍事互信機制的建構過程,以使得美國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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