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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老雖逝,思想傳承。 |
今年(2011)年六月間兩則新聞,為兩岸政治關係引發了一些漣漪。外電報導,“維基解密”顯示北京曾成立研究小組,期望在“一國兩制”與“兩國論”之間找到一個兩岸都能接受的模式。另一則是,北京清華大學教授楚樹龍在華府智庫布魯金斯研究院撰文提出“一國兩府”概念。為此,在政治光譜上偏藍的媒體《聯合報》以異常興奮的文字,連續兩天用社論的方式表達肯定。
6月23日《聯合報》發表〈和平協議就是中程方案〉社論,認為“一中各表”可以與胡錦濤在2008年12月31日所稱“國家尚未統一前的特殊情況下的政治關係”的政治定位表述連結,並可以成為和平協定與中程方案的基礎。6月24日《聯合報》針對楚樹龍教授主張“一國兩府”概念,以〈一國兩府、枯樹生花〉發表社論,以期待北京能夠繼續開拓思維。
《聯合報》的這兩篇社論表現出對未來的期待,但是也凸顯了,為何兩岸關係已經走了多年,卻無法在政治定位上找到交集,這十餘年來,海內外學者專家紛紛提出不同的見解,為何總是無法為雙方政府所接受,到底問題在哪裡?“一國兩府”、“一國兩制”、“一國兩區”、“一國兩治”等主張的差別在哪裡?
做為學術探討,如果大家使用的名詞本身沒有一個標準,“兩府”(都是中央政府?)、“兩制”(指的是制度的性質,還是制度的權力位階)、“兩治”(治理方式還是治理的權力位階?)、“兩區”(都是中央地區?)都可以做不同定義的詮釋,這也使得有關的討論缺少系統性的邏輯性精確比較。
在紀錄片已告完成之時,我想重新再探討兩岸的政治定位,也為紀錄片所希望呈現兩岸是命運共同體提供一個邏輯完整的法理結構。本文並不對兩岸現有論述做個別性的比較分析,而是做整體性的邏輯評估。
兩岸現有論述:多為“一X兩Y”的模型
為了解決兩岸政治定位問題,官方民間、大陸台灣、海內海外均相繼提出不同的見解。北京官方的論述為“一國兩制”,台北官方是“一國兩區”,李登輝時代提出的“特殊國與國”,屬於“一族兩國”。其他主張包括“一國兩府”、“一中兩治”、“一國兩治”、“一國兩席”…等等,這些不同的主張,我們以“一X兩Y”做為歸類。
“一X兩Y”的論述有幾個重點需要釐清。第一、“一X”(一中、一國)對主權的描繪是實的還是虛的?如果是實的,它是指兩岸哪一方所有?“一X”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還是“中華民國”?如果是虛的,“兩Y”最後會成為“二X”,走向“兩個中國”(偏安)或“一中一台”(台獨),如此“一X”的提法就已經失去意義了。第二、“兩Y”之間的政治關係為何?是平等?分立?分離?還是不對稱?
從一個完整的論述來看,在“一X兩Y”的相關論述中,“一X”應指涉及主權的規範;“兩Y”則著重在治權的基礎與權力實踐。因此,“一X兩Y”必須從主權、治權、權力三個方面來探究其內涵與可行性。
“一X”的討論:主權歸屬的爭議
(一)主權可否為單一排它?
如果所提出的“一X兩Y”主張,在主權主張方面仍是以“單一排它”為基礎,那麼在未來的兩岸和平協定中,彼此都很難正式接受或承認。例如,目前台北主張的“一國兩區”與北京的“一國兩制”,均認為自己是那個“一國”,其主權涵蓋對方。平常大家說說無妨,但是正式要談兩岸定位時,台北無法接受北京定義的“一國兩制”,北京也不會同意台北定義的“一國兩區”。
在國際法上,治權來自於主權。如果沒有主權,其治權就缺乏完整性。例如香港、澳門,主權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可以擁有何種程度的高度自治,必然完全取決於北京的給予。目前港澳基本法的法源均來自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1條,顯示港澳治權所屬的基本法位階低於北京的憲法。
在兩岸議題上,北京主張主權涵蓋台澎金馬,並認為從1971年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文起,北京已經取得在國際間的代表性與正當性。聯合國驅逐蔣介石的代表與席位,意味著“中華民國”的主權已經不被廣泛的國際社會所接受。在北京看來,台北只是個有治權的政府,而不是個有主權的政府。
北京的看法只對了一半。在國際政治的現實下,台北的確失去了在國際上代表中國的正當性,但是做為一個主權國家,台北仍然一直有超過二十個國家承認並維持與台北的外交關係。絕大多數沒有邦交的國家也接受“中華民國”護照所代表的絕對治權,在簽證、身分認定等實務運作上,均將兩岸人民做法理上的區隔,也不認為北京的主權可以涵蓋台灣地區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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