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之,如果“中華民國”堅持自己的“憲法”,忠實於自己的歷史,那麼兩岸目前對於中國(天下)的所有權就是重疊的,中國(天下)不是屬於海峽兩岸哪一個政府的,也不容許哪一個政府獨占,中國是屬於兩岸全體人民所擁有與享有。兩岸政府所享有的只是就自己擁有土地與人口的“管轄權”而已。
在這個概念下,兩岸故宮博物院裡面的文物是屬於中國,也是兩岸全體人民的,只是北京政府負責管轄在大陸的故宮文物,台北政府負責管轄在台灣的故宮文物。
我在上一篇文章〈異化的史觀與認同〉(《中國評論》總第172期,2012年4月號)一開頭時提及,我曾經問過台灣的同學:李白是中國詩人,還是“我國”詩人。當時同學們均難以回答。瞭解了“主權”等於所有權、治權等於管轄權這個概念後、我們就可以說唐朝只是中國的一個朝代,而不是一個單獨的“唐帝國”(用漢帝國、唐帝國、宋帝國、元帝國、明帝國、清帝國等表述方式,都是西方“主權”國家思維下的認定),那麼,我們可以很清楚的回答:李白是唐朝的詩人,是中國的詩人,也是“我國”的詩人。這樣的表述也同樣適用於大陸的同學。台灣與大陸同學不同的地方只在於,一個接受在台北“中華民國”政府的治理,一個接受北京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管轄。
以中華文化思維處理兩岸爭議
討論完了這些基本的概念,希望為兩岸解決問題提供一些突破思考的助益。
目前在思考兩岸關係時,兩岸均不可避免地借用了許多西方的文化話語思維來敘述或處理兩岸關係。例如,北京堅持中國“主權”的完整性,但也強調“主權”的唯一性與排它性,台北則強調“中華民國”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大陸將“統一”視為是“主權”的復歸統一,台北方面則表示,統獨均可能是選項,如果要統一也只能是兩岸“主權”的相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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