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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復高考三十年 除弊療疾教改牽動萬人心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6-09 10:56:06  



三、高考存廢引激辯 應試教育弊端漸顯

1、應試教育高分低能 分數至上扭曲學生心態
  今年的全國“兩會”,人大代表范誼提交《關於廢除高考,創新高校招生制度的建議》,引發了新一輪“廢除高考”的熱議。教育部部長周濟就此表態稱:高考必須改革,但不能取消。(北京中新網)

  高考不改,應試教育就不可能有大的改觀。英國工程院院士、布魯內爾大學副校長宋永華說,中國發展需要多種人才,現在中國的中小學教育卻都圍繞著高考指揮棒轉,培養的都是應付考試的能力,不能滿足社會需求。曾在北京教過英語的美國人克裏斯也說,在中國的學校裏,最常用的一個詞就是“記住”,學生要記住單詞、公式,老師要記住模範教學法……這限制了學生的思維,很多學生的才氣早在他們走入高考考場之前就被抹殺得一乾二淨了。(北京中國網)
 
  高考制度對人格成長也有負面影響,韓國慶熙大學中國工商管理科主任教授姜栽植教授認爲,分數第一,容易造成人性的扭曲。中國的年輕一代幾乎都是獨生子女,家庭“望子成龍”和“社會只講高學歷”的氛圍,助長了學生“以我爲中心”和“分數至上”的心理,容易自私自利,成爲“有頭腦,但無感情”的人。曾在武漢當過英語老師的美國人傑夫說得更重,他認爲高考的壓力使學生們“靈魂上的傷口非常深”,結果是中國學生考試作弊的現象非常嚴重。很多中國學生,其中包括很小的孩子,都有一種要“成爲人上人”的想法,而這種過度的自我中心主義使他們無法成爲真正的人才,因爲現在絕大多數跨國組織都需要團隊合作的精神,中國學生恰恰缺乏這一點。(北京《環球時報》)

2、高考公平還須改進 以考爲本待成以人爲本
  30年來,高考制度以“分數論英雄”凸現了其難以比擬的公平性,被業內人士稱之爲“最不壞的制度”。教育專家熊丙奇認爲現行高考制度“見分不見人”,公平的確重要,但高考改革的方向應該從“以考爲本”轉化爲“以人爲本”。熊丙奇表示,衡量一個教育制度的好壞,應看學生的教育選擇許可權大小。所謂教育選擇許可權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學生的考試選擇權,二是學生的學校選擇權,“後者比前者更重要”。(北京中新網)

  熊丙奇分析,學生考試選擇權包括考試的品種、考試的有效範圍、考生的能力範圍。從考試的品種看,我國高考考試品種單一,且是集中一次考試;從考試有效範圍看,有效期不到兩個月;從考生的能力範圍看,無論你是成績突出,準備進重點大學,還是成績一般,希望考一般本科,還是成績不如人意,選擇高職高專,大家考的是同一張試卷。 

  所謂學生的學校選擇權,就是學生自主選擇、申請學校的權利。對於一般學生來說,在“先分數優先(劃分錄取批次)、再志願優先(根據填報的第一、二、三、四學校等級志願按志願先後順序錄取)、再分數優先(同一學校志願中按分數高低順序錄取)”的集中分批等第錄取制度中,沒有自主選擇學校的權利,雖然在一張志願表上可能有近20所學校100多個專業可以選擇,但是往往可能因爲“第一志願”填報失誤而面目全非。 

  熊丙奇說,當前,高考改革的方向在於在高考考試不變的情況下,做到尊重學生的學校選擇權,讓每個學生能同時被多所學校錄取,尤其是同一層次學校錄取,學生能根據自己對不同錄取學校、專業的評價作出取捨。雖然少數高校在這一方面已不同程度作了嘗試性探索,但推廣是個難題。(香港《文匯報》)

3、自主招生尚難推行 高考制度不能輕言取消 
  廈門大學高教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劉海峰是反對廢除統一高考的學者之一。他指出,高考制度不但承擔著一定的選拔、教育功能,還肩負著維護社會公平與穩定的功能,而這些都是高考利弊多元的複雜性的表現。在支援高考的聲音中,絕大多數都考慮到這樣一個因素:高考至少在形式上是一個體現公平的剛性制度,分數面前人人平等,儘管“唯分取人”的機制未必合理,但出身貧寒的學子要的是一個可以通過自身努力實現“鯉魚躍龍門”的公正管道,所謂“素質教育”對他們來說是一種奢談。(北京人民網) 

  正是因爲高考所具有的社會流動功能,圍繞這項招生制度的改革舉步維艱。今年,復旦、上海交大進行自主招生,大多數人樂觀其成,但也不乏質疑之聲。有人擔心,沒有了類似高考的程式公平的招生制度,怎樣保證錄取過程沒有人爲因素摻雜其中?怎樣確保招生的公平、公正、公開?(北京國際在綫網) 

  中國社科院研究員雷頤撰文指出,現在世界上許多國家都實行大學自主招生制度,二十世紀上半葉的中國也是大學自主招生。但是,實行這種制度的前提是大學應當具有相對的獨立性,政府不得隨意干預。而這一前提條件,是目前的中國大學所不具備的。(北京《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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