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禁猪如同甩包袱 先富地區欠缺環保責任
1、養猪成爲污染元凶 禁猪立論脫離實際
東莞市政府稱“養猪已成爲最主要的污染源”——顯然,這個判斷嚴重違背著公衆的常識,養猪産生的污染難道比那一個個國外轉移過來的夕陽産業製造的污染還多,排出的污氣難道比大街上那一輛輛轎車排出的污氣還多?因爲養猪涉及到數以萬計的養猪戶的生計利益問題,所以政府真想向養猪開刀的話,應該組織相關利益無涉的權威部門對養猪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而不能如此簡單地把污染的髒水潑到猪的身上。(湖南《瀟湘晨報》)
而且,東莞本身是一個工業領軍的城市,各種工廠的污染相對生猪養殖業可謂九牛一毛,東莞對各種污染大頭的工廠治污不管,却拿關乎民生的養猪業開刀。加之今年猪肉價格飈升,如果禁止市內養猪,東莞市民食用猪肉本成極有可能升高,政府實在有些經濟挂帥,不顧民生之嫌。(香港中評網)
2、養猪場幷非污染源 禁猪實屬因噎廢食
從治污的角度看,養猪業存在污染當然要治理;但從治理的策略合理上分析,如果養猪業幷非東莞污染的主要來源,那麽如此大張旗鼓的治理行動,不僅有捨本逐末的傾向,甚至會給人以犧牲農業保證工業發展的嫌疑。最近,國務院已經批轉了《“十一五”主要污染物總量减排考核辦法》,“哪個地市完不成减排任務,地市黨政一把手就地免職。”在這種政策的背景之下,地方官員加大治理污染的力度不得不提升,于是拿了起“殺猪刀”。(北京和訊網)
人們注意到,有市民如此支持東莞政府這一决定:“現有很多養殖戶使用潲水喂養,而且都在不易引人注意的偏僻地養殖,試圖逃避動物防疫監督,從而造成嚴重的動物疫情,同時對食品安全造成威脅。另外,很多養殖戶把養猪的污水直接排進河裏,對河流污染太大了。”但是,此反映的不是養猪業本身存在的問題,而是政府管治不力的問題。(江蘇《揚子晚報》)
也就是說,倘使養猪業真的存在環境污染的問題,那是政府指導不力,或者政府的投資不足,從而使本可成爲綠色産業的養猪業無法達到那個高度。面對這一切,政府本該以彌補自身工作不足爲選擇。但是,東莞恰恰沒有那樣做,它完全走向了反面,因噎廢食消極應付,是禁養。(廣州《新快報》)
3、東莞不能轉嫁污染 須當承擔環保責任
東莞“禁猪令”消息一經發布,輿論嘩然。最響亮的聲音則莫過于:假如全國各地都不養猪,我們吃什麽?這個問題看似尖銳,其實是個僞命題,因爲全國各地不可能都像東莞那樣不養猪,換言之,不是每個地方都有不養猪的“資本”——這個“資本”說到底就是經濟發達,不需要養猪業爲GDP作貢獻。東莞正是看清了這一點:本地不養猪,自有外地爲我養猪,本地人可以見不到猪跑,但不愁吃不到猪肉。(河南大河網)
把污染重的産業全部淘汰是好事,可是淘汰來淘汰去,這些産業最後都被淘汰到了經濟欠發達地區。這事實上是一個世界性的問題,發達國家不也將夕陽工業、污染企業紛紛“淘汰”到發展中國家嗎?這與東莞禁止養猪、先富地區淘汰化工廠异曲同工。在國與國之間,我們認爲這是發達國家“欺負”發展中國家,那麽在一個國家的地區與地區之間,站在國家角度考慮,這樣做顯然是不顧大局,自私自利。(山東《齊魯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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