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張茵提案爭議激烈 委員如何爲“富人們”代言
1、出位提案引發爭議 富人委員應當代表誰的利益?
“稅率太高會嚇跑富人”、“建議爲月收入10萬元者减稅”、“勞動密集型企業應以三到五年有限的勞動合同取代‘無固定期限合同’”——近幾日,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紙業女首富”張茵的表態可謂“一石激起千層浪”,不但在中國成爲了輿論焦點,也吸引了國外媒體的關注。全國政協委員、深圳祥祺集團董事長陳紅天一句“一些人住不上房和開發商沒有任何關係”、北京兆泰房地産公司老總的政協委員穆麒茹更是拋出了“釘子戶導致房價上漲”的言論也曾同樣引發了輿論如潮般的質疑。之後,張紅力、宗慶後……這些中國“富豪”爲本階層辯護的聲音引發了中外媒體的注意,中國“富人們”的言論正逐漸成爲外媒眼中的“中國兩會熱點新聞”。(美國《福布斯》)
質疑張茵提案的委員、北京語言大學教授石定果認爲,張茵本人是企業家和富人,她所經營的企業是高污染的造紙企業,因此她的提案只代表她所處的利益集團。51歲的張茵是世界最大包裝紙品生産商之一、玖龍紙業的合夥創始人兼主席,擁有超過百億元人民幣的資産。
“不可以這麽做。”石定果明確表示,“我覺得網民和媒體的批評是對的,政協委員應該有一個定位,既然站在這個平臺上,你的話語就不應該只代表自己的利益集團。”(北京新華網)
2、代言自身無可厚非 關鍵在于窮人不掌握話語權
還有人質疑:張茵能不能够代表自己所處的利益集團說話?能不能爲自己的利益集團影響法律?其實答案异常的簡單,稍微反問一下就明白:如果一個政協委員和人大代表居然連自己的利益都不能代表,那他們還能够代表什麽?如果他們連自己的利益都不能訴求,那他們還能够訴求什麽?(北京京報網)
既然是來自于利益集團,就應當爲自己所處的利益集團謀利益,這才符合常理、常情。張茵委員可以提出代表富人利益的提案,作爲農民工代表的朱雪芹、胡小燕和康厚明就可以提出代表窮人利益的議案。讓這些代表不同利益集團的代表、委員充分博弈,一個法案才可以更充分地體現公共利益。
如果窮人代表們足够强大,他們的意見得到足够充分的表達,他們也確實能够最大程度地爲窮人謀求制度利益,那麽,無論張茵們提出何種提案,都無法不經博弈就變成法案。問題在于,如果富人代表的數目遠遠超過窮人代表,那麽在人大審議的時候,窮人就必然處于人數上的天然劣勢,而富人的利益主張至少在制度設計上將較爲容易地通過。(廣州南方網)
那麽,有什麽人可以鉗制富人代表和委員的利益訴求呢?有一種觀點認爲爲窮人代言不一定要窮人自身,窮人受制于教育水平等限制,難以具備參政議政的政治素質。由于確實發生過一些富人委員和代表爲窮人利益鼓與呼的案例,這種觀點具有了很大的迷惑性。可是,這種鼓與呼的動力來自哪里?是不是具有廣泛性?當面對窮富核心利益之爭的時候,他們還會不會爲窮人代言?質疑到此,就很清楚地知道,指望富人爲窮人代言,注定是靠不住的。窮人也可以反問,我們憑什麽要把利益訴求的希望寄托在部分富人身上?爲什麽不能讓窮人自己爲自己代言、幷且具備與富人階層在兩會上博弈乃至分庭抗禮的能力?富人願不願意把自己的利益交給窮人來代表?(廣東《南方日報》)
3、代表委員交鋒辯論 彰顯兩會思想開放民主進步
民主興,言路暢,話語實。令國人頗感欣慰的是,兩會在討論一個時期以來積累的社會熱點敏感問題時,過去那種“一致感到”、“一致認爲”的場面少見了。民衆越來越發現,兩會作爲民聲民願集中交流的平臺愈加顯得民主、活躍,代表、委員對于社會熱點敏感話題,不僅能够無拘無束地進行公開探討,暢所欲言,各述已見,而且這種探討逐步超越了表面化的隨聲附和,言不由衷的輪流表態,有些思想表達甚至非常大膽,涉及了更深的層面。(北京中國網)
中共中央機關報《人民日報》不久前的評論說:“解放思想,先要解放表達。”據統計,物權法就歷經了上百次座談會、論證會,8次審議。正是由于在這個過程中出現了許多不同的看法和意見,才使得這部法律趨于完善。代表委員赴京參加兩會,决不是來舉舉手、表表態的,而是要代表人民履行參政議政的職責。職責所系,首要的是要暢通言路,直言表達,說出心裏話,真正把選民的訴求和聲音帶到會上,把個人的想法和意見表達出來,把熱點敏感問題的是非曲直辯論清楚,發揮好爲制定國家大政方針的建言獻策作用。(北京金融界網)
所以說,在兩會討論中,要注意改變“一團和氣”的溫和景象,多一些活生生的思想交鋒,多一些激烈的觀點碰撞,甚至是多一些濃烈的“火藥味”。要積極鼓勵代表、委員都講話,說心裏話,尤其是說出自己的不同政見和觀點看法。凡是事關民衆的切身利益,哪怕是再小的事情,再多的交鋒和爭議都是正常而必要的,這也體現了一種社會責任擔當,應當值得大力提倡。(湖南紅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