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成龍淪為“品牌殺手” 明星代言亂紛紛
1、砸了成龍招牌 收錢雖然爽,代言需謹慎
此次事件,不僅讓“天然中草藥”這個招牌砸了,還徹底砸了成龍的招牌。細心的人們發現,成龍代言的很多產品結局慘淡,於是總結了一個新名詞——“成龍魔咒”:代言小霸王學習機,倒閉了;代言愛多VCD,老總坐牢了;代言汾湟可樂,汾湟可樂沒人喝了;代言開迪汽車,全國才賣了900多輛;代言“不含化學成分”的霸王洗髮水,結果有致癌物質二惡烷。(北京《中國青年報》)
作為“帶頭大哥”,成龍是明星代言亂象的放大鏡。記者在全球最大中文百科全書--百度百科發現,“明星代言”詞條在霸王事件曝光後第一時間被創建,從品牌營銷的角度詳細闡述了代言的現狀、策略、基本流程、注意事項等。其中還整理了近年來明星代言引發的風波,金巧巧代言“胡師傅”無烟鍋、郭德綱代言藏秘排油茶、鞏俐代言蓋中蓋口服液等“代言門”事件赫然在列。(北京中國經濟網)
繼食品、醫療保健品之後,洗髮水看來又成了明星們“收錢雖然爽,代言需謹慎”的行業。細心的人已經發現,大批一線明星紛紛涌向地板、家居等“低風險”產品的廣告代言。(黑龍江《哈爾濱日報》)
2、廣告業潛規則 九成明星不用代言產品
其實第一次聽說要拍洗髮水的廣告我是拒絕的,第一我要試一下,因為我不願意拍完了以後再加一些特技上去,頭髮“咣”一下,很亮、很柔,這樣觀眾出來一定會駡我。後來我也經過證實他們確實是中藥的,我用了大概一個月左右,感覺還不錯,後來我在拍的時候也要求他們不要加特技,因為我要讓觀眾看到,我用完之後是這個樣子,你們用完之後也會是這個樣子。在霸王洗髮水廣告中,成龍誠懇地說出以上對白。
“沒頭屑,沒煩惱,洗髮水,我是用了,至於你,愛用不用。”以一曲《傳奇》複出的王菲去年成為霸王新一代產品“追風”系列中草藥洗髮水的代言人,霸王也成了王菲複出後所接的第一個廣告代言。在個性十足的代言詞中,王菲也表達了親身用過霸王的意思。(天津北方網)
針對明星代言的重重隱患,記者專門採訪了資深廣告人林先生。林先生向記者揭開了明星代言的“灰色地帶”:“產品一定會給明星用,但他們不可能去檢驗產品啊,所以,就算是明星也不能成為質量的保證。”
“很多時候,明星對於產品質量究竟如何自己也不知情,因為明星是不會去對產品進行專業化檢查的。雖然廠商會送一些試用品給明星,也會給明星出示產品質量憑證,但明星也只能根據常識來對產品進行判斷,因此所謂的信譽保障其實是不太可信的。”(《廣州日報》)
另有一位廣告人表示:“明星也是吃青春飯的,競爭很激烈。像那些宣稱是親身用過產品的明星,其實九成以上並沒有真的長期使用那些產品。除了像國外的那種大品牌的代言,國內牌子的代言明星一般都是不會在生活中用的,你想他們要用也得用那些能匹配自己身價的品牌嘛。”(河南大河網)
3、成龍早有“前科” 明星代言仍然無法可依
其實,成龍作為明星代言虛假廣告還是有前科的:他代言那條北方汽修學校廣告,開篇就給觀眾下套:“成龍大哥作為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國際巨星,在影視界口碑一直為人稱道。他把自己的信譽,一直看得比一切都重要。尤其是對商業代言,更是慎之又慎。”為此,他帶自己團隊親臨該校實地考察交流……結果,考察完畢,弄出的竟然是騙人廣告。(廣東《南方都市報》)
如果代言的是虛假廣告,代言人會不會陷入法律訴訟?記者採訪到的一位律師表示,目前的《廣告法》中對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有相關的法律條規,但並沒有針對廣告代言人的條款。“對此,工商總局提出了修改意見,意見認為虛假廣告要追究廣告代言人的連帶責任。不過這只是一個提議修改的草案,目前還沒有進入立法程序。”該律師表示。(四川新聞網)
明星代言產品靠不住,等於扇了行業監管一記耳光。在明星們賺得盆滿鉢滿之時,有關方面應儘快出台一個嚴苛的機制,以避免公眾屢屢在忽悠中受傷。國外有關國家對明星代言廣告管理極嚴、處罰極嚴,比如法國電視主持人吉爾貝因為為一種戒指做虛假廣告而鋃鐺入獄,罪名是誇大產品的功效。而中國的監管部門又做了些什麼?又見哪一個明星因虛假廣告而蹲大獄的?(北京和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