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河北大學“封口令” 畏懼公權放棄良知
1、大學生被沉默 “李剛門”難尋現場目擊者
發生在河北大學的“官二代”酒駕致人死傷案,成為繼杭州“富二代”欺實馬案件之後最引人關注的交通肇事案之一,“有本事你去告,我爸是李剛”也早已成了網絡流行語。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事發高校的大量現場目擊學生却被校方找去談話,禁止接受媒體採訪,學生和老師因害怕學校處分而集體沉默。顯然面對網民海嘯般的憤怒和質疑,相關部門又一次習慣性地以掩蓋、強力平息、冷處理等常用手法來處理後續事態。(《山西晚報》)
目前,雖然沒有任何證據表明,河北大學是否被打了招呼,是否與涉案人員存在何種背景關係。另外,“不讓我們說這件事情”,學校是如何規定的——是出具行文通知,是給予學生口頭警告,抑或無形中施壓,我們也不清楚。但是,“集體沉默”是事實,有眾多學生通過網絡等渠道談及此事,表露內心的矛盾,這也是事實。
如果有授意,或者有背景關係,會讓人們感到悲哀。一個省部共建高校,按理說不應該能夠這麼輕易被“打點”。而如果在沒有任何授意之下選擇“集體沉默”,這又是一個高校的耻辱,也是這個社會言論生態的耻辱。(湖北《長江商報》)
2、大學屈從權力 “集體沉默”比“拼爹”更可怕
據媒體調查,肇事者李公子的父親李剛,正是河北大學所在轄區——保定市北市區公安分局主管刑偵的副局長。河北大學所以這樣做,確實是有不得已的苦衷的。畢竟,李啟銘的官二代“衙內”身份是真實的,而且,河北大學新校區正屬于李啟銘之父李剛任職的北崗區公安局的管轄範圍之內,也是真實的——有道是“縣官不如現管”如果因為此事得罪了李副局長乃至當地整個公安系統,河北大學今後可能有的是麻煩。(《海南日報》)
有一個細節不容忽視:校方對案件中的反應要晚于肇事者父親的表態和保定市公安局的表態。按照常理,交通案件發生在校園內,學校應該首先站出來表示態度,並敦促有關機關及時處理,但河北大學却選擇了等待和觀望,等到“有權者”有態度了,他們才小心翼翼地表明自己的態度。這種小心謹慎的態度,不是把生命,把正義放在第一位,而是先看權力的眼色,這是“權力恐懼症”中毒太深的症狀。(浙江《錢江晚報》)
撞死人後,“富二代”輕蔑地說“沒事,有錢就能擺平”,“官二代”囂張地說“有本事你去告,我爸是李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憲政法則,就這樣被冰冷的現實殘酷瓦解。站在維護和捍衛社會公平正義、大學教育使命的立場觀察,如此封口令下的“集體沉默”,無疑又讓人感到極其齒冷和可怖。一間大學,因為懾服于權力,面對自己的學生在校園內被狂妄無忌“衙內”撞死撞傷的現實,不僅不能挺身而出、仗義執言地公開譴責肇事者、要求嚴懲肇事惡行,甚至還竭力阻撓目擊者站出來作證、澄清事實,極盡遮掩真相之能事,自覺不自覺地充當起幫凶的角色。此種情勢,令社會的公平正義何以堪當,又令大學本應具有的人文精神、教育使命和品質,何以堪當?(《山西晚報》)
3、形同縱容犯罪 “我校沉默”放大公眾恐懼
在校方重壓之下,目擊車禍的學生們却選擇了沉默,不願出面作證。“沉默”意味著什麼?從法律程序上看,想澄清真相、給肇事者量刑都得有人證才行,否則排衙聽訟時,細節性模糊或謬誤,真相的撲朔迷離,只會增加取證難度,也令結果“謬以千里”,背離了應有的“依法嚴懲”原則。對受害者的政策補償,也空有“竹籃打水”。校方禁聲後的“集體沉默”,實質上就是“助紂為虐”的前戲,無論法律的最終裁决如何,河北大學縱容犯罪都已經是既成事實。(遼寧《瀋陽晚報》)
河北大學要求學生閉嘴的舉動,更像在傳遞一個不良信號,他們就像逼良為娼一樣,逼著學生眼睜睜地看著事實却不敢說話,這是在泯滅正義,也是在荼毒教育。這樣做的後果是令人毛骨悚然的,美國著名黑人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曾說過,社會最大的悲劇不是壞人的囂張,而是好人的過度沉默。(陝西《華商晨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