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外國人帶來哪些便利?
7月9日,《入國管理難民法改正案》中的“在留卡的交付及實施新的在留管理制度”及“向特別永住者交付特別永住者證明書”兩項開始正式實施,這個法案對在日華人的生活將帶來什麼樣的影響?記者通過採訪,將這次《入國管理難民法改正案》的實施將給在日華人人帶來的影響歸納如下。
這次改正案,對原有的《入管難民法》進行了較大幅度的修改。歸納一下這個改正案的內容,可以看出管理一元化、在留長期化、出入方便化、守法嚴格化等特點。
首先,在留管理一元化。這次改正法規定,廢除外國人登錄制度,建立外國人在留卡制度。外國人入境時,出入境管理局將為中、長期在留外國人發行帶有電子IC信息的在留卡,而下列外國人除外:1、日本滯留期限為3個月以下的人;2、持有短期在留資格的人;3、持有外交和公務在留資格的人;4、經法務省判定,可歸為這三類人之內的人。外國人在留卡記載事項包括:1、姓名、生日、性別、國籍(或地區);2、在日本的住所;3、在留期間及在留結束日;4、在留許可的種類及批准年月日;5、在留卡號碼、發給時日及有效期間;6、有無就勞限制;7、其他法律規定的事項。永住者的在留卡有效期間為7年,其他到在留資格結束為止;8、特別永住者不發給在留卡,而是發給特別永住者證明書。
IC信息在留卡將與居民基本系統聯動,除有正面半身照片外,還有居民基本系統必要的全部信息和防偽功能。現行的入境和在留制度,是由國家簽發在留許可,由市町村主管外國人登錄,是二元制度。國家沒有關於外國人登記信息的調查權,外國人管理頗為分散,有欠精確,有的非法滯在者可以在地方政府得到登錄證,地方政府也沒有檢舉非法滯留者的義務,因此留下了非法滯留的溫床。今後將進一步完備連接全國市町村的外國人居民基本系統的聯網數據庫,國家將對外國人出入境、轉入、轉出、在留資格變更、期間更新、永住權取得,及是否加入了勞動、社會保險、國稅和地方稅的交付、雇傭、勞動及社會保障等範圍廣泛的信息,實行一元化管理。
第二、這次的法律改正,並不只是修改入管法,是和總務省修改《住民基本台帳法》一起進行。《住民基本台帳法》改正後,外國人也可以持有住民票,而現在外國人沒有住民票。為了給外國人發住民票,就要廢除外國人登錄制度,這是一種相互關聯的法律修正。通過修正這兩個法律,會使外國人的生活更加方便。和以前相比,可有如下的便利:
1、由於實行了“住民基本台帳制度”,具有在留卡和特別永住者證明書的外國人居民,可以和日本人一樣,在所住的市、區、町、村作成住民票。可以發行記載有日本人和外國人所組家庭全體成員的證明書(住民票副本等),比如說,現在外國人和日本人結婚,妻子是日本人,丈夫是外國人,妻子有住民票,丈夫就沒有住民票,就必須辦理《外國人登錄記載事項證明書》,就要到兩個部門辦理兩次手續,而在改正法實施以後,丈夫也有了住民票,他們作為一個家庭發給住民票,這樣就和日本人一樣了,可以享受各種行政服務,為了實現這一點,就必須修改入管法。
2、由於信息的一元化管理,只要提交了變更住址的申請,就被認為已經提交了國民健康保險申請、後期高齡者被保險資格申請、護理保險被保險者資格申請、國民年金被保險資格申請、兒童補貼領取資格申請、米穀配給有關事項申請等,以往外國人搬家時要一一辦理這些手續,而改正法實行以後,只要辦理一次變更住址的申請就一勞永逸(特殊情況除外)。
3、有關在留資格以及有效期間的變更,以前要向地方入國管理局和市、町、村兩方提交的申報,只要向地方入國管理局提交就可以了。
4、由於制度實行較快,技術上和時間上來不及,因此暫時不能向外國人發放日本人所持有的住民基本台帳卡,但是過一年以後可以交付,持有住民基本台帳卡,可以在家里用電腦辦理各種手續。
第三,在留期間長期化。外國人在留資格上限延長到5年,就是以前那些在留地位和人權都得不到保證的研修生、實習生,也將能獲得5年在留資格。
第四,是出入日本便利化。外國人在一年以內出入日本,可以不辦再入國手續;而且辦理一次出入國手續,有效期限將延長至5年。
第五,是守法義務嚴格化。改正案新設許多強制送還事項,如為其他外國人偽造文書使其入境、助長非法就勞、偽造在留卡等,都將成為強制送還的對象。還有,在留卡事項有所變更或丟失時,必須在14天內申告。
在談到這次法律改正的理由時,法務省指出:為了進行公正的外國人在留管理,需要構築法務大臣能夠掌握的有持續性的信息制度,同時為了實行在留資格上限延長、使合法在留外國人更加便利、保護外國研修生等必要事項,有必要進行法律修改。
縱觀這次入國管理難民法改正案,其核心是通過延長在留期間促進外國人定居化,通過簡化再入國手續增進國際文化與商貿的交流,通過加強外國人法律意識促進其公民化。可以說,這是一次在日本少子、高齡化不斷進展的背景下,為吸引更多外國人來日並促進他們定居而進行的具有歷史意義的法律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