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以來,為何日本在釣魚島主權歸屬問題上連連出招,我們卻始終處於被動的境地?原因非常清楚,日本心知肚明釣魚島是中國固有領土,二戰後《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把日本領土壓縮在四個大島之內,但美國上個世紀70年代初單方面將釣魚島施政權交給日本。我國出於種種原因一直以中日關係大局為重,終於有了現在這種狀況。
中日釣魚島爭端的根子起源於美國,是美國一手造成和挑起了中日釣魚島領土爭端的矛盾和糾紛。如果沒有1972年5月美國擅自將釣魚島施政權給了日本,日本就沒有膽量派武裝力量控制釣魚島周邊海域。2010年中日發生釣魚島撞船事件後,美國國務卿希拉里公開宣稱“日美安保條約”適用於釣魚島,而不是用於北方四島。由此可見,要徹底解決中日釣魚島問題不能撇開美國,美國不參與中日之間島嶼爭端無法徹底解決矛盾和糾紛。當然,美國參與中日領土爭端一定會袒護日本,出現一邊倒現象我們必須高度警惕。中方首先要美方對其歸還釣魚島施政權做出合理解釋,一是何謂施政權?二是美國單方面的“歸還行為”與《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規定是否吻合?三是釣魚島和北方四島都是二戰成果,為什麼美國公開宣稱“日美安保條約”適用釣魚島,而不適用北方四島。我們不要怕美國介入和插手,問題的關鍵要看我們準備得如何?如果準備充分,胸有成竹,戰勝對手的幾率相當高。
因此,從法律和歷史兩個方面澄清釣魚島領土主權歸屬刻不容緩。當務之急,中方需做好兩件事。其一是下大力氣搜集和提出有力、有效的證據,向世人證明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的確是中國的固有領土,不能僅停留在外交聲明上。其二要求日方對其聲稱釣魚島是固有領土做出合理解釋,提出令人信服的歷史和法律證據。
此外,我們在釣魚島主權問題上不要被日本的花招所迷惑。從1972年起,日本海上保安廳就派出有武裝的巡視船和海上自衛隊P-3C反潛巡邏機對釣魚島周邊海域實施所謂的“領海警備”,期間多次阻攔和衝撞我保釣船只、干擾我海洋調查船作業、抓扣我漁船和逮捕船長等。日本這種動用武力企圖控制爭議島嶼及其海域的做法是違反和平憲法第九條的。從另一個角度看,這也說明日爭取釣魚島主權底氣不足,心存疑慮。中方應該加強批判日方對釣魚島周邊海域的企圖非法實施武裝實際控制,強烈要求日方立即撤走滯留在該海域的巡視船和P-3C巡邏機。
(來源:環球時報 作者:郁志榮,為中國海洋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