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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廣州白雲機場二號航站樓境外來賓支付服務咨詢台,來自印度的旅客(左)在咨詢微信支付業務。(圖片來源:新華社) |
中評社北京4月24日電/據新華社報導,中國人民銀行日前就《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細化了哪些監管規定?將對用戶權益保障產生怎樣影響?一起來看關鍵內容——
關鍵點一:細化監管規定,審批環節做“減法”、效率做“加法”。
近年來,我國非銀行支付業務量快速增長,服務超10億個人和數千萬商戶。去年12月,我國公布了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後出台的首部金融領域行政法規——《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對支付機構的准入、業務規則等作出了總體規定。
“為保障條例有效實施,有必要制定實施細則,進一步明確相關行政許可程序,做好條例銜接性條款承接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人士介紹,細化相關工作要求和具體辦理流程,可推動支付機構行政許可工作公開透明。同時,適當下放部分支付機構變更事項審批權限,提升支付機構辦事效率,更好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
徵求意見稿進一步明確了條例中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等重要概念及內涵,細化支付機構設立、變更、終止等行政許可程序。
“明確辦理流程、申請材料和時效要求,便於我們和監管部門溝通,明確申請能多長時間收到回復,有助於我們做好業務發展規劃。”一名支付機構負責人說。
關鍵點二:明確註冊資本等要求,提升支付機構風險防禦能力。
當前,非銀行支付機構年交易量超1萬億筆、金額近400萬億元,分別占全國電子支付業務總量的約八成和一成。支付業務與人民群眾財產安全息息相關,要持續提升支付機構風險防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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