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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呂禮詩無法受罰或將激發修法攻防大戰
http://www.CRNTT.com   2024-11-15 15:59:32


  中評社香港11月15日電/澳門新華澳報15日發表富權文章:呂禮詩無法受罰或將激發修法攻防大戰。以下為文章內容。

  第十五屆中國國際航空航天博覽會正在珠海金灣機場舉行。此次航展展示了殲-20、殲-35戰機、運-20等大國重器和現代裝備,激勵各地各界同胞進一步弘揚愛國熱情,冀望共同為中國式現代化做出貢獻。
  
  台灣同胞也受到強烈震撼及感動。台灣軍隊前海軍“新江艦”艦長、退役海軍少校呂禮詩在參觀今屆航展,接受大陸媒體環球網訪問時,不禁由衷地表示,“現在我們經由這一次的航展,我們可以看到,我們中國不僅是站起來了,而且還是強起來了”,他並提到無論是運油-20,或者是看到紅旗-19,那都是象徵現在可以飛得更遠,可以攔截的高度更高。呂禮詩接著說:“我在台灣節目裡頭一再強調,有圖有真相,我也想一起分享這些寶貴經驗,把這一些實際上的真相,告訴大家,讓觀眾知道,我們中國有多強。”他在講到“我們中國”時,還一度哽咽。受訪影片被剪成短影音時,“我們中國有多強”這句話也被用特效強調。
  
  這讓民進黨當局炸了窩。“國防部”、陸委會和“國安局”都出面指責呂禮詩,而一眾民進黨“立委”嚷嚷要“依法”對呂禮詩開罰。但“國防部”和陸委會一查《兩岸關係條例》卻發現“無法開罰”。因為被稱為“吳斯懷條款”的《兩岸關係條例》第9條之3、第91條規定,“曾任『國防』、『外交』、大陸事務或與『國家安全』相關機關之政務副首長,或少將以上人員,或情報機關首長,不得參與陸方所舉辦的黨政軍活動,而有妨害國家尊嚴行為。”若有違背,由(原)服務機關視情節停止領受五年月退伍給與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情節重大者,得剝奪其月退伍給與,並註銷勳、獎章;若觸犯內亂、外患罪,依《國安法》、《國密法》等規定處罰。
  
  但呂禮詩在退役前只是少校,距離少將差了一個層級。另外,也曾有曾經出席大陸相關活動的上尉退役蔣成龍,其退役前的軍階更低,更是無法裁罰。這就讓民進黨人氣得牙癢癢,並揚言要修法,將“吳斯懷條款”的“開罰門檻”降低。
  
  曾經有人質疑,呂禮詩作為原導彈巡邏艦“新江艦”的艦長,及海軍官校軍事學科的前教員,比照其他同級職務的軍官,為何只是少校?其實,不單止是艦長,就是他在海軍官校任教時,負責偵蒐系統原理、戰鬥系統學等課程教授,撰有《飛彈防禦之現況、發展及台海飛彈防禦作戰需求之探討》一書,就足以把那個“少將”於北辰比下去。實際上,呂禮詩是有過晉升為中校的機會,在他要退伍的前一年,長官要他去海軍司令部佔中校缺。但他卻婉拒了,因為他對他的學生負責。他後來直言,“升官如浮雲”,“又不是每個人都像於北辰一樣,他是長得帥,嘴巴又甜又會講,是提包包上來的”。所謂“提包包”,就是當長官的侍從官上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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