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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大進滿88號事件”妥適解決有所啟迪
http://www.CRNTT.com   2024-11-18 11:30:48


  中評社香港11月18日電/澳門新華澳報16日發表富權文章:“大進滿88號事件”妥適解決有所啟迪。以下為文章內容。

  台灣地區澎湖縣籍漁船“大進滿88號”因休漁期非法捕撈,福建海警依法登檢扣查涉事船隻和船員的事件,昨日獲得完滿解決。在船東在繳清二十一萬七千元人民幣的行政罰款及完成手續後,昨日下午二時許洪姓船長已登上“大進滿88號”,開船回航。由於海象惡劣,加上漁船有四個月被扣押沒開,不敢開快,以兩地距離一百海里,八節計算,大概航程需要十二個小時,也就是預估在今日日凌晨抵澎湖西嶼竹灣漁港。
  
  一直跟進“大進滿88號”漁船事件的前“立委”林炳坤。和澎湖兩岸交流協會理事長陳雙全、議長陳毓仁父子,為該事件的終局解決再次到了大陸福建省泉州市,見證並參與繳交行政罰款及相關手續,並確定船隻及洪姓船長會於昨日下午二時釋放出發後,由廈門循“小三通”返回金門,又馬不停蹄地趕往金門機場搭飛機前往高雄,而其中的陳毓仁則馬上轉機趕回澎湖,準備在“大進滿88號”回到澎湖再去親自接船。
  
  林炳坤說,上次去泉州是把四名船員帶回來,這次去泉州是把船長和船帶回來。陳毓仁則說,上個月去北京面見國台辦主任宋濤後,北京方面已交辦下來,因此前幾天接獲相關單位的通知就前往接洽,這趟很順利。陳毓仁表示,特別感謝林炳坤及陳雙全長年來對兩岸事務的付出,多年建立的溝通管道,加上他上任後努力拓展的情誼和與國台辦主任宋濤會晤的爭取,才能讓此次“大進滿88號事件”得以突破萬難順利落幕。至於陳雙全,昨日恰好是他的生日,他表示投入為民服務數十年,對地方乃至兩岸事務不餘遺力,拼到“大進滿88號”順利落幕、船長船員平安返澎,應該是他最開心的生日禮物。
  
  “大進滿88號”漁船是因為在大陸實行“伏季休漁期”中,仍然闖到大陸地區實際管轄的海域進行撈捕作業,而被福建海警局的艦艇依法截停並拖回泉州市圍頭港扣押等候處理的。實際上,大陸方面將每年的五月至八月,定為“伏季休漁期”,禁止漁船出海捕魚。在今年的“伏季休漁期”開始前,農業農村部、公安部、中國海警局還聯合發出《關於開展二零二四年海洋伏季休漁專案執法行動的通知》,申明對在海洋“伏季休漁期”內進行非法捕撈犯罪活動,是屬於刑事犯罪行為,將會實施打擊。而中國海警局也發佈第3號令,公佈《海警機構行政執法程式規定》,其中明定了當局可登檢扣押非法進入我國領海及其以內海域的外籍船舶,並可以未經審判即拘留涉嫌非法侵入者三十至六十天。
  
  而在大陸漁船均遵守國家法律及規定,在“休漁期”內回港停止撈捕作業之時,台灣地區的漁船卻繼續在兩岸漁民交疊的漁區捕魚,這本來就讓福建省漁民窩了一肚子氣。“大進滿88號”漁船也是在此期間闖到福建外海違規進行拖網作業,在七月二日這一天更是“越界”闖進泉州市管轄的內水範圍,因而遭到福建省海警局的艦艇“14521”與“14607”靠近登檢後,將“大進滿88號”漁船連同洪姓船長及四名船員,還有一千三百三十五公斤漁獲物,帶回圍頭港以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立案偵辦,並與該漁船所用的拖網的網目也小於國家規定的最小網目尺寸,這在非“禁漁期”也是屬於違法行為,併案偵查。而在福建海警實施查扣作業的過程中,台灣當局“海委會”海巡署曾經派出“10081艇”與“3505艇”急速馳援,並增派“10039艇”緊急出勤支援,但在確定已經進入大陸領海基線(內水),停止緊追。
  
  本來,按照大陸地區的法律規定,“大進滿88號”漁船的五名船員,都必須承擔刑事責任,而且“大進滿88號”漁船也需予以銷毀。但在與北京友好的前“立委”林炳坤,及澎湖兩岸交流協會理事長陳雙全、議長陳毓仁父子多方奔走,大陸方面卻是以“兩岸一家親”作為切入點,妥適解決此事件。在第一階段,經過調查,認定丁姓台籍船員與三名名印尼籍漁工等四名船員,是聽從船長的指使下違法,違法性質輕微,因而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給予釋放處理。但為了彰顯陸方《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及《關於開展二零二四年海洋伏季休漁專案執法行動的通知》等法律及法律性檔的尊嚴,因而堅持在領海線交收,而不是在具有“重疊性”的廈金水域交收。以大陸漁船載至外海,由附近作業同船隊的“大進滿96號”接駁上船後返回澎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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