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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傳國璽印文之三:蔡平仲本 |
段義雖為商賈,卻很有點學識,他見這枚玉璽的螭鈕不同凡響,又見璽文如鳥獸蟲篆,於是以重金購下。通過店鋪老板,段義打聽到,這枚玉璽的來歷是這樣的:河南鄉(疑傍鹹陽的渭水南岸,筆者考述)鄉民劉銀材要擴建房舍,他和家人在自己的宅基掘土時,無意中挖到了這枚玉璽,當時已近傍晚,玉璽出土時閃光透亮,人皆異之。段義雖然不識印上的文字,但他猜想這是一件至寶,於是連夜趕到京城,把它交給了禮部的大臣。
第二年,也就是紹聖四年(公元1097年),宋哲宗頒詔,命禮部禦史台“以下參驗”,對這枚玉璽進行鑒定。
一直到了元符元年(公元1098年),經過翰林學士蔡京等十三名大學問家一年半時間仔細研究,考證總算有了結果,這13名官員的奏書是這樣寫的:
“按鹹陽縣民段義所獻的玉璽,色綠如藍,溫潤而有光澤,其文曰‘受命於天,既壽永昌’。其背(璽印上端)有五龍相盤的螭鈕,鈕間有小孔,用以穿絲綬。又得玉螭首一,白色膏,亦溫潤,其背亦螭鈕五盤;鈕間亦有貫組小孔,但無文字,與玉璽大小相同。”
在奏書的結尾一段,蔡京等認為:
“ 臣等以歷代正史考之,璽之文曰‘皇帝壽昌’者,這是晉璽;曰‘受命於天’者,這是後魏的璽印;稱作‘有德者昌’的,是唐璽;‘惟德允昌’者,石晉的璽。只有稱‘既壽永昌’者,才是真正的秦璽。今得此寶璽於鹹陽故宮一帶,其玉乃藍田之色,其篆文與李斯小篆的風格正合。飾以龍鳳鳥魚,乃蟲出鳥跡之法,它跟今所傳古書,莫可比擬,非漢以後所作明矣。”
“今陛下嗣守祖宗大寶,而神璽自出,其文曰‘受命於天,既壽永昌’,則天之所畀,烏可忽哉?漢晉以來,得寶鼎瑞物,猶改廟改元,況傳國之器乎?其緣寶法物禮儀,乞下所屬施行。”
在這篇洋洋灑灑的文章裡,不僅對傳國璽下了肯定的定義,斷為真璽,而且還建議皇帝舉行慶賀大典。
哲宗皇帝接受了這些老學究的建議,並下詔禮部、太常寺“按故事詳定以聞”。
禮部官員奏道:“五月朔,故事當大朝會,宜就行受寶之禮。依上尊號寶册議,有司豫制緣寶法物,並寶進入。俟降出,權於寶堂安奉。”
按照傳統義規,受璽的前三日,差禮部官員奏告天地、宗廟和社稷。受璽的前一天,哲宗皇帝在內殿不上朝,整天必須吃齋,不得葷食。京城的街口墻上醒目地貼著“天授傳國受命之寶”的文告。
迎璽的這天終於到了,一大早,皇宮內的大慶殿裝點得金碧輝煌,哲宗坐在龍椅上,接受百官的朝賀。段義身著皇帝親賜的金織衣袍,手捧披著紅綢的金匱,在蔡京等十三名文官的簇擁下,緩步走上殿去。哲宗接受傳國璽時,深有感慨地說道:“這枚傳國之寶歷經劫難,今天終於回到大宋朝廷,這是一種好的兆頭。朕禦服其璽,世世傳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