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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捐不過分”比強捐本身更可怕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5-23 10:42:22  


  強制捐款屢見不鮮,但大多數是變相強捐,即打著“自願”的旗號,以各種方式逼著人們不得不捐款。而像江蘇省鹽城市這樣,以政府紅頭文件的形式公開強捐,以直接扣工資的方式強令服從,顯然是連一塊“自願”的遮羞布都不要了,將強制捐款演繹到登峰造極。而面對輿論質疑,江蘇省紅十字會副會長李新平回應稱,這些財政供養人群的收入相對穩定,理應在社會捐款中起帶頭作用,對他們提這樣的要求,“我覺得一點都不過分”。

  財政供養人群收入穩定,但這是他們的勞動所得,任何人都不得強占。公職人員理應在捐款中起帶頭作用,但願不願意帶頭得憑自覺自覺自願既是慈善的最基本原則,也是一條不能突破的底線。

  紅會的領導人最應該懂得這個原則和底線,但堂堂省級紅會副會長,居然認為這樣明目張膽的強制捐款“一點都不過分”。如此強詞奪理、顛倒是非,有辱自己的身份,只會讓紅會的聲譽進一步受損,人們甚至懷疑:紅會募捐不成,莫非要改走強捐路線了?

  在某種意義上,“強捐不過分”比強捐本身更可怕。在這一思維主導下,所謂“慈善”就會變成侵占公民財產的工具,所謂“獻愛心”就將異化為巧取豪奪的幌子。

  善良的人們往往認為,強制捐款雖然不對,但出發點是好的。李新平也說,鹽城市這樣做“出發點是好的,體現了黨委政府在關注弱勢群體,解決他們的一些實際困難”。然而從本質上說,強制捐款其實是一種責任轉嫁把本應由地方政府承擔的扶貧幫困責任強行轉嫁給捐款者。民眾當然可以為政府分憂,可以參與扶貧幫困,但這不是公民的法定義務。公民的法定義務在於照章納稅,將稅款交給政府來救助弱勢群體。

  強制捐款,說得輕一點,與亂收費、亂罰款沒有什麼區別;說得重一點,相當於非法侵占他人財產。某些地方政府以紅頭文件的形式公然強捐,如此違法行為竟然暢行無阻多年,實在是匪夷所思。(時間:5月22日 來源:春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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