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界和司法界人士均認為,缺乏有效的醫患糾紛化解機制,是滋生醫鬧的重要原因:面對醫患糾紛,患者常處於弱勢境地,依法維權成本過高,且看似中立的事故鑒定委員會等因利益關係,可能很難作出公正裁決。
顯然,如果第三方調解機制和醫療機構醫療保險制度依然缺失,患者在正當制度中仍尋求不到公正救濟,即便面臨治安處罰或追究刑責,仍會堅持非制度化的“鬧”。
更有律師警示,若警方介入後處理不當,還可能陷入“越罰越鬧、越鬧越罰”的怪圈。
存在直接利益的醫患糾紛領域根治醫鬧不易,“無直接利益衝突”的“醫鬧”要根治就愈發困難。
有跡象表明,醫患間無直接利益的衝突已越來越多。如哈爾濱殺醫案,凶手與受害醫生間並無直接糾紛;而調查顯示,逾六成人竟然對殺醫一事感到“高興”。這些,都是“無直接利益衝突”的表現。
“無直接利益衝突”本體現在社會領域:因遭受過不公對待而積下不滿情緒的人,有機會就會借機宣洩。現在,因“看病貴、看病難”難以扭轉,也因醫德淪喪、視病人疼痛為斂財良機的醫院和醫生頻被曝光,公眾對醫院及醫生的仇視加劇,“無直接利益衝突”在醫療領域增多,令人擔憂。
畢竟,“無直接利益衝突”的情緒平時根植公眾心中,隱蔽性強,不易發現,更別說打擊。等到打擊時,“醫鬧”及惡性事件可能已經發生,為時已晚。
醫患關係極度緊張已是不爭的事實。靠兩部委一個通告,或可暫時緩解醫鬧現象,但斷難治本。要治本,還得靠醫療領域自身盡快“刮毒療傷”,通過改革“看病貴、看病難”等痼疾並徹底緩和醫患矛盾。(時間:5月3日 來源:重慶商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