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日,市民自發來到外灘獻花。 |
先是12月28日,載有162人的亞航客機在從印尼飛往新加坡的途中失聯。兩天之後,搜救人員發現了飛機殘骸和海面上漂浮的遺體。客機上雖然沒有中國人,但是這種痛楚我們難道不會感同身受? MH370失聯已將近300天了,機上的154名中國人,至今生不見人,死不見屍。
12月31日晚在上海外灘發生的踩踏事件,更是讓人痛心疾首。36個鮮活的生命與2015年的新年鐘聲一步之遙,他們再也看不到第二天的陽光,他們在向2014告別,卻沒有迎來2015。
事故的最終原因還有待查清。可以肯定的是,當地公共安全管理部門難辭其咎。如果相關機構不是那麼疏忽大意,慘劇本可能避免,至少它造成的傷亡不至於如此慘烈。
如果燈光秀活動改變場地的信息能夠更及時、到位地通告給市民,也許就不會有人流對衝的情況出現;如果警方像往年一樣在周邊地區採取交通管制等限流措施,湧進外灘的人也許就不會那麼多,以至達到了極峰;雖然今年沒有官方組織的跨年活動,但如果對市民去外灘跨年的心理有常識性的判斷,現場的管制措施、安保力量像往年一樣配置到位,也就不會出現1200名警察應對數十萬人,核心區域沒有安保人員,事故發生後警察只能強行進入的局面;如果民衆對參與大型公共活動有足夠的安全防範意識,現場也許就不會如此混亂……活動前缺乏准確的風險預判,活動現場沒有足夠的管制措施和安保力量,事故發生之後同樣缺乏應急處置的機制,事故也就這樣發生了,不允許我們再去假設什麼。這其中任何一個環節的疏忽都不是構成致命危險的決定性因素,但是每一個偶然的環環相扣便造成了今天我們所看到的現實。這不過是海恩法則的又一次應驗。
在大家關注這一群人的痛心結局的時候,我忍不住要提到另外一個人的命運,一個被一系列偶然的疏忽、大意害死的17歲少年。
他叫何正果,湖南婁底新化人。從去年10月開始,何正果跟隨父親多次往返湖南和北京之間治療生殖細胞瘤和尿崩症。12月3日他與父親一起乘火車從北京回家。火車到達信陽後,何正果鬼使神差地一個人下了火車。在信陽的幾天時間裡,他先是被當地政府人員送到老城派出所。民警在接收到“失蹤人員”何正果時本應通過指揮中心通告全市公安局,並通過全國人口系統核查篩選信息,但是民警沒有做這些工作,而是把他送到了救助站。何正果並非自願接受救助,按照救助管理辦法他也不在被救助之列,但是救助站接收了何正果,並把他送到了精神病院。精神病院同樣不應該接收精神並無異常的何正果,但何正果卻離奇“猝死”在了精神病院的病床上。最後,他又作為“無名屍”被火化於信陽金山殯儀館,火化的程序依舊違規。
在何正果與家人失聯期間,他的父親何文多次到信陽市派出所、信陽市救助站等地尋找。何文到派出所找兒子時,兒子已經被送到救助站,何文到救助站找兒子時,兒子又被送到了精神病院。何文數次與兒子“擦肩而過”,本可以也應當向何正果提供有價值的尋人信息的相關單位,卻漠視了這位失子父親的焦灼。
何正果的命運同十一年暴死廣州的孫志剛相似又不同,我們無法從報道中判斷他是否受到了某種非人的待遇,但是他的死亡無疑是派出所、救助站、精神病院疏忽、懈怠、懶政的“合謀”。所有應該嚴格執行的規章制度都成為了擺設,它們本可以改變少年的命運。
17歲少年何正果和踩踏事故中遇難的36個生命一樣讓我們痛心。假若面對天災,我們或許還可以得到一些安慰,但這人為的疏忽所造成的死亡卻讓我們難以釋懷,更讓我們對自身的安全充滿憂慮。
更讓我們不放心的是,對事故反思、檢討和追責能在多大程度上避免悲劇的重演。這或許才是那些生命最後價值的所在。
每一次事故發生之後,我們都在談反思,談吸取經驗教訓,在談“舉一反三”。亡羊補牢固然可貴,可是要有多少個“一”,才能真正反到“三”?1987年,距離此次事故發生地陳毅廣場不遠的黃埔江邊也發生過踩踏事件,當時造成了66人死亡;2004年,北京密雲彩虹橋發生的踩踏事件造成了37人死亡。近幾年還有多所中小學發生了傷亡慘重的踩踏事故。此外校車事故、煤炭生產事故等發生之後,“舉一反三”的承諾都曾響起,但悲劇卻還是一再發生,我們忍不住要問究竟何處是“一”、何處是“三”?
重複的話已然說得太多,而言論的無力更讓我們痛苦。如果一次血的教訓只能為某一個地方在某一個時間段提供借鑒,別的地區、部門無法從他處的教訓中得到警醒,制度化、系統化的公共安全管理機制無法建立並得到有效實施,那麼“舉一反三”就是一句空話,是另一種形式的“語言腐敗”,它麻痹了公衆的神經,也在為下一個悲劇埋下伏筆。(來源:北京青年報 作者:楊三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