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新華社連發三文,矛頭直指國內漫游收費的合理性。據新華社調查,國內漫游費是我國運營商歷史上內部區域分割的產物,但如今三大運營商已基本實現全集團整體核算成本,而且技術上的成本也已“幾乎為零”。在這樣的前提下,國內漫游繼續收費明顯失當。
與上網速度慢、資費高等問題一樣,這并不是國內漫游費第一次被擺到台面上接受公衆拷問。手機漫游費已收了21年,在這21年裡,關於降低和取消漫游費的聲音從未停止,而且越來越大。
如今,移動通訊進入4G時代,2G用戶的漫游費還是加成在通話費用中,但3G、4G用戶可以“免費國內漫游”,其實,這只是將漫游費隱藏在套餐的固定費用裡,一旦超出套餐限制,仍然需要交漫游費。
既然使用2G通話業務的人越來越少,為什麼運營商仍要堅守國內漫游費這塊越來越不肥的肉呢?筆者認為有兩個原因:第一個原因是為新業務推廣。舊業務優惠少,會倒逼用戶主動升級選擇更“劃算”的新業務。第二個原因是取消漫游費實際操作難度大。因為不同地區的手機資費水平不同,如果沒有漫游費,用戶會跨地區購買資費更少的手機卡,會造成不同地區運營商利益分配不均。所以,只要企業內部利益分配機制不重新設計,手機漫游費退出的壁壘難除。
因此,如果要讓消費者不再花冤枉錢,光靠頂層喊話,或者再發指導意見是遠遠不够的。就如寬帶提速降費問題,早在2013年,國務院就下發了寬帶中國戰略計劃,明確“到2015年,城市家庭寬帶接入速度達到20兆”。但上周國務院下發的《關於加快高速寬帶網絡建設推進網絡提速降費的指導意見》又提出,“到2015年,直轄市和省會城市家庭寬帶接入速度達到20兆”,目標的降低說明一個問題:運營商寬帶提速的任務進度不理想。任務完不成,寬帶中國戰略沒有法律強制力恐怕也是一個原因。
筆者認為,應該使用立法等強制手段推進取消國內漫游費。放眼國外,即使在市場化程度很高的歐盟,手機漫游費仍然被有形的手牢牢控制著—去年4月,歐盟通過了立法草案,確定今年年底前在成員國之間逐步廢除漫游費。歐盟各國大大小小有許多家運營商,他們在結算和利潤分配上的關系肯定不比國內三家運營商簡單,如果跨國取消漫游費都能實現,國內取消漫游費為何不能實現呢?(來源:濟南時報 作者:鄭楚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