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當壟斷破壞市場秩序,損害消費者利益,這是常識。近年來,隨著反壟斷執法力度加大,包括電信業在內的不少行業,都曾遭遇反壟斷調查。帶有行政壟斷胎痕的電信企業,理當更加警醒:市場經濟越發育,對壟斷的容忍度就越小。以合謀方式維持壟斷地位,盡管暫時能維持壟斷利潤,但長遠看,既不會為法律所容,也不會為市場所容。耽於壟斷中自得其樂,最終會失去廣闊的市場前景。
國家發改委網站日前發布通報:雲南省通信管理局牽頭組織四大電信運營商達成協議,對贈送的範圍、幅度、頻次等進行約定,并通過下發整改通知書等手段強制執行。對此,國家發改委指導雲南省發改委進行了調查,認定雲南省通信管理局涉嫌違反《反壟斷法》,濫用行政權力,排除和限制了市場競爭。雲南省發改委督促雲南省通信管理局進行了整改,同時,依法對參與壟斷協議的中國移動、電信、聯通、鐵通四大電信運營商雲南分公司處以罰款,共計1318萬元。
此事最值得警覺的地方在於,尋求不正當壟斷地位不僅是電信企業的自有慣性,甚至也是行政權力的自有慣性。行政權成了四大運營商抱團壟斷的“帶頭大哥”,不管是出於有心還是無意,都反映了行政權對市場競爭的陌生感和對既有壟斷格局的認同感。比起企業內部自行組成壟斷聯合體,形成看不見的“托拉斯”,權力主動充當壟斷的前驅和召集人更要不得。
行政權本來應該自居於市場競爭的向導和仲裁者地位,對於市場競爭發育不充分的領域,不能維持甚至固化舊秩序,而應主動打破這種秩序,想辦法引入市場競爭因子,這才是對消費者盡責。電信行業向有壟斷基因,因此更該著力創造能够引入競爭的環境,而不是反其道而行之。相較於企業間形成的壟斷,由行政主導形成的縱向壟斷危害更大:權力的深度介入,只會讓自身也成為利益方,從而失去仲裁市場秩序的客觀立場。權商關系密切,只會將企業間關系、企業和消費者間的關系導向扭曲,讓市場失去意義。
當然,從雲南省通信管理局牽頭組織四家電信運營商約定競爭強度和範圍、制定爭議解決規則的初衷看,其目的可能是防止四大運營商彼此之間展開無序競爭。在市場失序時,政府部門確當出來仲裁,但問題在於,仲裁不能以限制競爭為目的,不能以犧牲消費者利益作交換。否則,這種“失誤”式仲裁初衷再好,也只有負面效應。
國家發改委和雲南省有關部門的處理,不僅是適時糾偏,還發出了擴大反壟斷定義外延的強烈信號。過去,價格壟斷、合謀壟斷是反壟斷調查的主要著力點,現在,權力介入形成的不正當壟斷也被納入了監管視野。這是維護市場良性競爭的應有之義。對各種名目形成的壟斷說“不”,市場才能有真正的公平,才能健康發育。(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徐立凡 本文略有改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