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者,《辦法》當中鼓勵實名舉報,規定說“以匿名方式舉報,但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或者綫索明確的,高等學校應當視情況予以受理。”對此,我們擔心的是“視情況”三個字可能會讓高校在選擇受理或不受理的過程中擁有過多的裁量權。其實,學術成果擺在哪裡,端不端一查就知道,又為什麼一定要實名舉報呢?很多時候,學生舉報導師、教授舉報領導,“實名”會帶來太大的壓力。
與投機取巧、學術不端不同,一心撲在教學工作上才是踏實勤懇的教師形象。今年年初,《人民日報》曾報道說一位女講師專注教學30年,不寫論文也不報職稱,她的故事受到很多點贊。教書育人是教師和高校的首要任務,但現實中論文往往與職稱、待遇捆綁,這就給很多人帶來巨大壓力,也讓部分人將心思花在了走捷徑上。
有能力既搞好教學又搞好科研當然不錯,但是我們的高校也有必要改革一下職稱評價制度,讓那些專心教學的人不必想辦法鼓搗出一個所謂的科研成果,也可以得到較好的待遇。高校畢竟不是純粹的科研機構,讓高校教師安心教書而不必承擔那麼大的論文壓力,或許反倒可以培養出一些能搞出巨大科研成果的好學生。(來源:法制晚報 作者:王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