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更多個人權利需要民法總則來明確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11-03 18:21:04


  民法總則草案於10月31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二次審議。草案二審稿首次加入了保護個人信息的內容: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收集、利用、加工、傳輸個人信息,不得非法提供、公開或者出售個人信息。

  近年來,電信詐騙成為民生之痛,前有山東徐玉玉之死,後有清華大學教授剛賣完房子,信息就被洩露,結果被詐騙1700多萬元,全社會對個人信息保護的呼聲達到了沸點。這次保護個人信息進入民法總則草案,也在意料之中。

  當然,將個人信息保護寫進民法總則,不會一勞永逸地解決個人信息被非法洩露和電信詐騙的問題。但是,這是將一顆權利的種子播進民法典,明確了個人信息的“權利本位”,而不是“義務本位”或者“管理本位”,為今後公民據以維權、起訴、索賠,提供了堅實的邏輯起點。

  大而言之,民法何為?民法典何為?民法是調查平等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或者說是對於私權利的定分止爭。民法典就是為了鞏固改革成果,保護私權,留下民事主體契約自治,防止公權任意幹擾的空間。簡言之,民法典是為了解決一個時代權利問題。

  法學界有個笑話,就是講《埃塞俄比亞民法典》的。埃塞俄比亞這個非洲落後國家,因為引進了一流的國際法學家,專門編纂了一部民法典,體系完整、法條精准,被公認為“最專業的民法典”。但是,因為嚴重脫離了具體的國情,淪為“屠龍之術”。

  相反,中國作為世界GDP第二的經濟大國,經濟運營、合同履行、產權保護、侵權追責等是需要一部好的民法典來捍衛的。而以個人信息洩露引發的“徐玉玉案”為代表,此類社會頑疾頻現,也迫切需要一部民法典來規範之、震懾之。

  新中國歷史上,曾有四次編纂民法典的努力,但都因市場經濟不發達,立法者對私有產權等基本理念難以達成共識而流產。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編纂民法典,這是在中央文件中首次明確提出“編纂民法典”。此後,第五次民法典編撰(即本次民法典編撰)正式啓動。現在正在審議的民法總則草案,是整個民法典的總則篇,而1986年制定的《民法通則》并不是傳統意義上的“民法總則”部分。 


【 第1頁 第2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