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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未成年”不該成“暴力行為”的保護傘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2-21 13:06:19


  公安部日前公布了《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公開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提出,將行政拘留執行年齡從16周歲降低至14周歲,引發了廣泛爭論。對此,有人力挺,有人反對,但無論結果如何,這一意見背後頻發不止的校園欺淩現象,已經成了社會各界高度關注的嚴重社會問題,不得不治。

  先從一個有趣的現象說起。當今時代的一些小朋友,往往較以前的更招人喜歡。最大的原因,便是幼小身體和逆天思維形成的“反差萌”。直白些說,就是現在的孩子成熟得早。畢竟,隨著網絡的發展,他們接觸新鮮事物的方式多了,思想也就成熟得快一些。那麼問題來了,思維嚴重超前的當代未成年,風平浪靜的時候是“萌”,出事了瞬間反彈回“未成年”,這似乎不太合理。因此,對於降低刑拘年齡的意見,筆者是贊同的。“反對派”的意見,無疑是未成年人不該擔此刑罰,不利於身心健康。但看看網上流傳的校園暴力新聞,施暴者殘忍的手段和血腥的場面,儼然不是身心健康的孩子能做出來的事兒。既然教育方面沒有讓其健康成長,那法律層面必要的強制手段就不可或缺。

  再從受害人的角度看看。2014年,某地11名未成年人將一名8歲的孩子圍毆致死,可因為他們都“未成年”,全部免予法律懲處。被害人家長憤怒地質問:“為啥刑法保護的是殺人的孩子,而不是被殺的我的孩子?”沒錯,對施暴的孩子,總有人拿著“未成年”的保護傘保護,那被害的孩子,就該因為傷害自己的人是“未成年”而“難解心頭之恨”嗎?“校園暴力”的嚴重程度,已遠遠超過“惡作劇之類的小事”。給這些施暴的孩子適當的法律措施,或許會更好。至少,對於一些“肆無忌憚”的孩子,當說教難有威懾時,法律上的懲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擊退他們的“倔強”。關於刑拘年齡的降低,無論是否付諸實施,校園欺淩問題留給我們的法治反思,都不可小視。

  “禁暴”的同時,有效的防護也十分必要。最近,西安市碑林區東廳門小學的做法贏得網友好評。開學第一天,他們給孩子上了一堂法制教育課,通過自導自演的情景劇,告訴同學們遇到校園欺淩時,當事人和圍觀者應該怎麼做。

  抵制校園暴力,也當從有效自我防護開始。(來源:滄州日報 作者:汝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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