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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姚振華被禁入,就能規範保險資本嗎?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3-08 23:06:36


 
  從前海人壽激進經營現象,亟待反思的還有保險業的制度漏洞。2015年2月,保監會發布《關於萬能型人身保險費率政策改革有關事項的通知》,萬能險費率改革全面實施,取消了萬能險最低保證利率不得超過2.5%的限制,將定價權讓渡於險企。險企為吸引投資者紛紛調高其最低保底收益,而要為投資者獲取較高收益,又“逼迫”前海人壽等在股市從事高風險、高收益的股票投資,盡管其投資標的選擇的是藍籌股,但股價過度拉高也飽含風險,一旦險企自身風控能力不足,就可能發生損失,而最後可能還是由保險投資者來承擔。某種程度上說,這相當於非法集資再去豪賭,早已遠離發展保險業的初衷,保險業姓保,理應回歸正道。

  對於前海人壽所投資的諸多上市公司股票,該如何參與上市公司治理,這個問題也值得關注。比如,萬科面臨董事會換屆,前海人壽及其一致行動人等持有大量萬科股票,它擁有的股票投票權是行使還是放棄,如果行使又該如何行使。

  就此前前海人壽入主的南玻公司治理來看,公司前職業高管被趕走,接盤的保險公司如何管好這個實業攤子,這是衆多市場人士擔心的。具體到萬科本身,人們顯然不願意南玻現象重現,在目前制度空白情況下,剝奪前海人壽及其一致行動人的董事提名權似乎還沒有法律法規依據,只能靠監管引導,或者前海人壽的自律。

  保險業、證券投資基金業持有大量上市公司股份,它們的資金來源是廣大中小投資者,資金管理者需要維護投資者利益,就需要參與上市公司治理,形成對上市公司管理層的制約。但這種制約又不能走過頭,如果保險業、基金業管理人利用這種治理權,尋求自己個體利益,就會產生副作用;況且隔行如隔山,如果保險資金等提名自己管理人員進入上市公司董事會,這真可能把中國實業敗個底朝天,對此理應盡快從制度關上查漏補缺,確保保險業和證券市場健康發展。(來源:新京報 作者:熊牛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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