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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繆家五口洗冤十四年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9-16 20:53:06


 
  繆新華的三弟繆新光、叔叔繆進加是繆家五口中最先恢複自由的。繆新光很快加入了寫申訴材料的隊伍,在他的記憶裡,被羈押的日子不堪回首,“就像地獄一樣,經常晚上不知道如何挺過來”。而申訴就是在看守所裡唯一能做的事。

  在獄中的大哥繆新華、二哥繆新容,同樣堅持到底,“一天天度日如年,就寫申訴材料”。

  繆新容出獄之後,托一名蘇州律師,聯系了北京尚權律師事務所律師毛立新。2016年1月,申訴的接力棒繼續傳遞了。

  “(剛接觸的時候)材料不多,我覺得這個案件有點問題,就讓他們把更多的材料發過來。”毛立新說,考慮到案件值得研究,他們就到福建省高院閱卷,2016年春節後就遞交了法律意見。

  那時,繆新華已是唯一未刑滿釋放的繆家人。毛立新會見時對案件細節逐一詢問,比如,這件事是不是他幹的,為何要承認,那天究竟幹什麼去了,等等。

  在遞交給法院的申訴書裡,毛立新總結了不少疑點。例如,被認定的作案工具是菜刀、砧板,但均未被警方發現有人體的血液成分,而繆新華一家人供述的現場,也未能檢出楊某本人的血跡。

  與此前辯護律師一樣,毛立新同樣發現,現有客觀證據中,缺乏能够指向5名被告人的證據。以所謂拋屍過程為例,拋屍現場、拋屍用的塑料袋,都沒有發現或提取到繆新華等人的腳印、指紋等痕跡,同時,警方亦沒有查清被害人楊某所帶物品的去向。

  “唯一能把被告人與分屍現場建立關聯的,是在被告人家浴室下水道中提取的毛發。”毛立新說,“公安機關mtDNA(綫粒體DNA,母系遺傳)鑒定認定毛發系被害人楊某所留,但送檢的毛發來源不明,并且,mtDNA鑒定只能作排除認定,并不能作同一認定,該證據不能認定繆新華家浴室就是分屍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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