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演藝明星理應是依法納稅模範
http://www.CRNTT.com   2018-06-05 16:07:32


  近日,網上持續多日討論的關於影視從業人員存在涉嫌簽訂“陰陽合同”逃稅一事,國家稅務總局於3日下午發通報稱,目前國家稅務總局已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依法開展調查核實。如發現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理。

  據最新報道,某女明星工作室負責人於3日晚些時候接受采訪稱,本工作室及演員從未通過“陰陽合同”的方式進行簽約,接下來會全力配合相關部門依法核查,希望相關部門盡快公布權威調查結果。

  此案,是否存在“陰陽合同”,這需要稅務部門調查核實清楚。但縱觀此事輿論關注的焦點,恰恰是因為一場口水之爭,而帶入了一個演藝明星是否存在偷稅漏稅的法律問題。大衆對此事的聚焦,也恰恰是因為,大家也都存在著法治共識。

  於法於理而言,“陰陽合同”都是不該存在的現象。因為“陰陽合同”現象關涉法律權威、尊嚴,不容觸犯。若此次曝光的6000萬元片酬“陰陽合同”為真,如果只有簽訂“陽合同”的1000萬元繳稅,而剩餘5000萬元簽訂“陰合同”的卻未繳稅,那麼,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相關規定,這位女明星應補繳稅款1600萬元。這僅是一部片酬所逃稅款,數額卻是如此巨大,若這是業內普遍現象,一年逃掉多少稅款?

  多年前,女明星劉曉慶因為逃稅而獲刑,彼時的民衆納稅意識較為淡薄。如今,“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理念已經深入民衆內心。

  依法納稅,演藝明星也不能例外。因為,依法行事是演藝明星能够得到各界認可的前提,也是他們能够在自身演藝事業中熠熠生輝的根基。而就演藝明星在社會上的影響力而言,他們理應為依法納稅起到模範帶頭作用,而不能因為報酬更高,有更多“門路”而想方設法逃稅。 


【 第1頁 第2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CNML格式】 【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