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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場埋屍案:如何縫補疏漏16年的正義?
http://www.CRNTT.com   2019-06-26 18:03:35


  16年了,所有人都知道真相,但沒有一個人去揭露真相。

  這個案件讓人感到非常沉重。埋在湖南懷化新晃一中操場下的鄧世平老師,16年後,才等來了真相最終揭露的一天。

  有真相才有正義,是誰掩埋了真相?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為何一漏16年?我們要如何縫補疏漏的正義?

正義疏漏,是集體失職

  問題首先出在受理鄧世平舉報的新晃縣教育局。作為學校建設工程,應更為重視質量問題,接到舉報後,教育局不僅沒有啓動調查,反而洩露了舉報內容。在工程監理人鄧世平蹊蹺失蹤後,就目前公開信息來看,教育局也未重視該舉報,沒有深入調查學校工程到底是否存在質量問題和腐敗問題。

  緊接著是公安機關立案環節出了問題。對於一件高度可疑的人口失蹤案件,公安并沒有什麼合理理由拒不立案。

  目前從公開渠道無法查到2003年公安部門是否已有關於人口失蹤案立案標准的規定,但至遲到2005年,公安部已經制定了《公安機關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蹤人員信息工作規定》,其中明確規定了幾種應當立案偵查的人口失蹤案件,與本案有關的就包括“失蹤人員在失蹤前與他人有重大矛盾糾紛的”和“失蹤原因不明,失蹤時間超過3個月的”兩種情形。

  即使是根據1996年的《刑事訴訟法》,公安機關接到報案後,也應當立即進行審查,對是否存在犯罪事實的可能性進行評估。根據本案案發前存在舉報的情況,公安應當具備基本的判斷力,對本案進行立案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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