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標准難信服
■張貴峰
文章晦澀,原本并不一定是缺點、壞事,關鍵是因何“晦澀”——如果完全是論題決定的,那晦澀不是問題,但如果是“故作艱深”,這樣的晦澀理應明確反對、堅決摒棄。回到上述高考滿分作文,其中的晦澀,到底屬於哪一種?
我認為,這篇文章存在明顯故意堆砌、炫耀賣弄的成分。比如,明明是現代白話文,卻過度使用大量并非不可代替的文言詞匯;明明只是應試短文,議題也并非什麼高深哲學問題,卻熱衷於使用學院論文式、充滿翻譯腔的表達方式。
文無定式,怎麼寫都是作者的自由。但評價標准如何,卻關系到千千萬萬考生。這篇作文在閱卷老師最初評價并不高(39分)情況下,不斷為之加分,直至滿分,恐怕沒有多少令人信服的合理性,也未必是一種可取的高考作文導向。
這或許正像馬伯庸先生指出的:“這位作者有閱讀量,有知識面,也有表達能力,戰術上選擇也沒問題。未來必有前途。只是在戰略上,千萬不要覺得這麼寫是一條好的出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