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說《決定》是一個有關三孩的政策,不如說它是一個系統性解決現有社會諸多“堵點”的政策,即以三孩政策作為抓手,從政府、企業到民衆,各方群策群力,共同解決長期積累的系統性、深層次的經濟和社會矛盾。從國際社會經驗來看,政府的作用尤其重要,無論是收入的一次分配和二次分配,還是公共資源的規劃配置,還是監管和鼓勵政策的設置,都可能對微觀個人和家庭構成重大影響。
正如《決定》全稱當中“長期均衡發展”這一限定性表達,人口是一個長期的、最為重要的變量,長期變量當有長期思維,三孩政策只是一個新的起步,我們需要解決的不是生不生第三個孩子的問題,而是一并解決一孩、二孩的限制性因素。2010年,我國家庭平均人數還有3.1個人,10年後就迅速滑落至2.62人,這意味著結婚後連一孩都不生的家庭越來越多。當支持政策能讓更多三孩出生,那麼生育一孩二孩的家庭也將受益於更友好的社會環境,他們的生育意願也會被激發出來。(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每經評論員:杜恒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