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廣州市教育局發布了《廣州市培訓機構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根據征求意見稿,面向幼兒園兒童的培訓不得提前教授小學內容,面向中小學生的文化學科培訓內容不得超標超前。面向中小學生(含幼兒園兒童)的校外培訓機構按學期或課時收取培訓費,不得以折扣優惠、加贈課時等理由,超過3個月且60個課時打包、捆綁預收培訓費。
7月22日,廣州市教育局向全市校外培訓機構緊急發布聯合執法檢查通告;次日,市教育局聯合市公安局、民政局、衛健委、應急局、市場監管局、消防救援支隊等部門組成聯合執法檢查組,不打招呼、深入一綫、直奔現場,到越秀區深本教育等4家校外培訓機構進行實地抽查。
政策配套:引導需求,可否推遲普職分流
“廣州中考只有約60%的孩子能考入高中,剩下就讀職業高中。其實當高素質的職業工人沒問題,但不能接受孩子高中學歷都沒有。”市民黃先生表示,家長的焦慮更多來自孩子初中畢業就要分流,“如果高中後再分流,家長不會如此焦慮。”
“贊成減少補課,但其他家長會不會請家教給孩子補課,我們不補的就吃虧了?”家長陳女士也有自己的疑慮。
“家長的焦慮推高了對校外培訓的旺盛需求,這才是校外培訓迅猛發展的根本動力。”吳穎民表示,“雙減”政策的系列措施,可用三個詞總結:改善供給、強化管理、引導需求。
“引導需求是問題關鍵,是否可以考慮調整普高和職高比例?是否可以考慮把普職分流往後推幾年?”吳穎民建議,廣州作為試點城市,既要盡力而為也要量力而行,應從實際出發積極、穩妥地引導好需求,提供讓人民滿意的教育。
教育學者、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熊丙奇表示:“落實‘雙減’需要配套措施,必須分析實際上存在的家長對校外教育培訓的需求。如果對這部分需求不能進行有效疏導,即使關閉部分校外教育培訓機構,這部分需求也會轉到地下,比如會有家長聘請私教,培訓機構教師在小區租房進行課外輔導,加大監管難度。”(來源:羊城晚報 羊城晚報記者:蔣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