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代的“國之大者”
上引新華社分析認為,十八大以來,中央把逐步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擺在了“更重要”位置上。
2012年11月15日,新當選的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與其他中央政治局常委一道會見采訪十八大的中外記者時表態:“我們的責任,就是要團結帶領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繼續解放思想,堅持改革開放,不斷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努力解決群衆的生產生活困難,堅定不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2017年10月召開的十九大要求,從2020年到本世紀中葉,分兩個階段,用兩個15年,把我國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兩個階段都對推進共同富裕提出了具體要求:在第一個15年,“全體人民共同富裕邁出堅實步伐”;在第二個15年,“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實現”。
2020年10月召開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到2035年,“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
2021年3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將“全體人民共同富裕邁出堅實步伐”列入了“十四五”時期(2021至2025年)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
2021年6月發布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的意見》強調,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人民群衆的共同期盼。《意見》明確,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有利於為全國推動共同富裕提供省域範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