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誰承擔假期成本
盡管如此,仍然有不少人擔心,假期過長有可能影響女性就業,從長遠看不利於維護和發展女性權益。
在孫煜華看來,這樣的憂慮有一定的道理,三孩政策實施後,女性可能會休三次產假,用人單位在招錄時極有可能會考慮這一問題,對女性就業設置更多障礙。
一些地方在修改法規時,也考慮到了這一問題。湖南此次修改,依然保持了2016年時的“增加產假60天”的規定,并未對產假天數再作延長,原因就在於“總體來說產假期限適中(158天),且近年來的實施效果比較理想。假期過長有可能影響女性就業,從長遠看不利於維護和發展女性權益”。
“延長產假、增設育兒假所帶來的成本壓力,會影響到用人單位的利益。因此,要提高用人單位的積極性,就要有相對應的政策來加以解決。”孫煜華說。
廣東在修法時給出了相應的解決方案——假期用工成本分擔,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於這一理念,多位專家認為有必要加以推廣。
“延長產假和增設育兒假,勢必會影響用人單位的利益。各地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在制定政府規章的時候,明確相應的政府補貼、稅收減免等內容,用公共財政來分擔用人單位的成本壓力,提高用人單位的積極性,從而推動形成長期的良性機制。”孫煜華說。
穆光宗認為,追求生育友好的同時也不能過分犧牲企業利益,為此需要在稅收等方面給予相關企業優惠。同時,需要對企業實施生育補貼政策,爭取理解和支持。
“建議適時在國家層面進行修法,明確稅收優惠等規定,打消企業疑慮。而且,我國當前的人口流動規模較大,修改法律可以實現相關規定‘全國一盤棋’,更好推動生育福利政策的實施。”穆光宗說。(來源:法治周末 記者:蒲曉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