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算法立規矩,向算法歧視、誘導沉迷等算法不合理應用說“不”。近日,國家網信辦、工信部、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布《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對算法推薦服務進行規範。
作為數字技術的核心,算法的不斷改進,能够為社會經濟發展注入新動能。但由於缺乏規範,算法的不合理應用也會深刻影響正常的傳播秩序、市場秩序和社會秩序。現實生活中,用戶遭遇算法“算計”的情況不勝枚舉。比如,誘導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過度消費等。
諸多違反法律法規和違背倫理道德的算法應用,飽受社會詬病,確實到了不得不建章立制、嚴格規範的時候。《規定》的出台,是落實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需要,更是加強網絡信息安全管理,維護意識形態安全、社會公平公正和網民合法權益,促進算法推薦服務健康發展的必然要求。
《規定》明確了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的主體責任,為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列出了不可為清單、劃定了清晰紅綫,是對算法行為的有力規制。同時《規定》還明確了算法推薦服務監管部門的職責和權限,有助於形成政府、企業、社會、網民等多方主體共治的良好局面,把算法推薦服務納入健康發展軌道,最大限度發揮算法的正向作用。
向善而行是對算法最基本的倫理要求。建章立制,規範算法推薦,引導算法向上向善,使之符合公正公平、公開透明、科學合理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駕馭算法而不是為算法所駕馭,使之最大化促進社會公共利益而不是服務於企業一己之私利,才是算法推薦服務在法治社會中的正途。(來源:法治日報 作者:李一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