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既定的時間表,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今年初正式實施,這標志著我國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建立24年以來,終於走出地區分割,邁向了全國統一的時代。
實現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是“十四五”時期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務之一。2021年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再次提出“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近日,國務院已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實施工作進行了專門部署。
第一財經從知情人士處了解到,《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改革方案》的文件精神將很快下發。此前,中國社會保障學會副會長金維剛也公開表示,我國將從2022年1月開始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下稱“養老保險全國統籌”)。
第一財經采訪的多位專家表示,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是建設公平可持續的養老保險制度的必由之路。全國統籌實施之後,養老保險基金可以在全國範圍內互濟餘缺,基金的支撑能力將大大增強。對於參保人來說,養老金更有保障,便攜性大幅提高,區域間的養老金水平差距也會有所縮小。
全國統籌的核心是統收統支
統籌層次過低是長期困擾我國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發展的問題。在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建立之初,國務院就要求各地積極創造條件提高養老金統籌層次。但以縣、市為主的統籌層次直到2018年才真正有所改變。
2018年,我國建立了中央調劑制度并設定了省級統籌完成的時間表。2018到2020年,人社部加快了指導和督促各省份建立省級統籌制度的進度,據人社部通報,目前所有省份均啓動實施養老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