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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公攤面積要怎樣打通“堵點”?
http://www.CRNTT.com   2022-03-30 17:42:04


  “在商品房銷售中附加公攤面積是全國普遍現象。最可怕的是公攤面積缺乏法律依據和制度約束。”在履職過程中,全國政協委員洪洋發現公攤哪些面積,公攤多少面積都是一團迷霧,只能由開發商“信口開河”,而業主毫無申辯權力。洪洋強烈建議國家取消公攤面積!可以將實際的公攤面積成本核算到實用面積之中。

  公攤面積從一出“娘胎”,既不符合國際慣例,也不符合市場公平交易宗旨,但卻在國內一路野蠻生長,已成為房地產市場領域難以治愈的“毒瘤”。

  特別是伴隨著近年來房價不斷上漲,部分開發商趁機推高公攤比例。正如媒體所報道的購買110平方米的住宅,到交房時卻發現套內面積僅有60多平方米,公攤占比近46%,這是近期發生在某東部沿海城市新交付樓盤的真實一幕;還有,“每戶的公攤面積加起來,一定會超過開發商開發的商品樓面積總和”,已成為了家喻戶曉的網絡段子。

  正因為如此,近年來,幾乎每年兩會期間,代表委員都會鄭重建議取消公攤面積。

  現在的問題是,盡管輿論與社會各界對“取消公攤面積”的呼聲高漲,但這項制度的變動,畢竟是牽一發而動全身的系統工程,涉及各利益群體的深層次利益調整,尤其是存在著諸多“堵點”,需要逐項梳理,亟須打通。

  一方面,“取消公攤面積”,需動用法律資源來調整。國家立法部門,需要對既有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和《物業管理條例》進行修葺,制定出按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法律條款,并制定出詳細的處罰條款,加大監管與懲戒力度,這當然是個龐大的工程,需要征求各方面的意見,履行各項法律程序。

  與此同時,配套措施要及時跟進。按套內建築面積交易對房屋交易跟後續其他環節其實產生的連帶影響,譬如,取消公攤面積後,二手房該如何進行市場交易?現有的二手房過去都是按照建築面積計價,若這部分房產被再次投入市場後,到底是根據新規執行,還是沿襲舊規,或執行雙軌制,都關系到購房者和賣房者雙方的利益,如何平衡,需要有合理化的制度性安排。

  此外,物業費等都是按照建築面積來約定,如果取消公攤面積後,變成按套內建築面積交易,如何進行公平性收費?

  總而言之,惟有打通“堵點”,將這些系列問號拉平拉直,“取消公攤面積”才會水到渠成。(來源:紅網 作者:吳睿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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