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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出手規範網絡直播營利,專家:行業重點問題“對症下藥”
http://www.CRNTT.com   2022-04-06 20:41:22


 
  在加強落實管理主體責任方面,《意見》也作出規定。其中提到,網絡直播平台應當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後台實名、前台自願”的原則,對網絡直播發布者進行基於身份證件信息、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等的認證登記,開展動態巡查核驗,確保認證信息真實可信。網絡直播平台應當每半年向所在地省級網信部門、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存在網絡直播營利行為的網絡直播發布者個人身份、直播賬號、網絡昵稱、取酬賬戶、收入類型及營利情況等信息。

  同時,網絡直播平台應當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建立并嚴格執行網絡直播賬號分級分類管理制度;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網絡直播賬號,依法依規采取警示提醒、責令限期改正、限制賬號功能、暫停賬號使用、永久關閉賬號、禁止重新注册等處置措施,保存有關記錄并按要求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意見》的出台將顯著促進直播行業的規範化。”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副院長楊志勇告訴澎湃新聞記者。他認為,《意見》中將現有直播行業存在的一些問題和漏洞作出更明確規定,可能會對不規範的直播從業者和平台帶來較大衝擊。

  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副教授、財稅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樺宇告訴澎湃新聞記者,《意見》出台後,預計對直播行業會造成三個層面的效果和影響:一是整頓行業秩序。對於沒有按照《意見》的要求積極整改的平台和相關市場主體,會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和執法力度,繼續對行業“重疾“”頑疾”“該出手時就出手”,而且依然會對典型違法行為加大聯合懲戒力度。

  二是規範市場行為。網絡直播行業作為新興業態,一些更細化的法律規則和秩序規範尚未系統有效建立,未來各有關部門和地方會對行業發展進一步完善健全基礎性的、更具執行性的管理制度和市場規則,讓市場主體在更加明確的法律法規政策下依法經營,“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王樺宇認為,加強行業監管的目的不是“行業性打擊“,而是對存在問題、社會關注的的行業重點問題“對症下藥”“有的放矢”,同時給依法合規的市場主體創造更“清朗幹淨”“競爭公平”的市場環境,更好地促進網絡直播行業規範在新時代規範、健康、穩定發展。(來源:澎湃新聞 澎湃新聞記者:範佳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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