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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直播行業發展提供“指南針”
http://www.CRNTT.com   2022-04-06 20:43:25


 
  直播行業體量達到萬億級,也就不能繼續沿用之前的粗放式發展模式。此次《意見》提出,網絡直播平台要認真落實管理主體責任,加強網絡直播賬號注册管理和賬號分級分類管理,每半年向網信、稅務部門報送存在直播營利行為的網絡直播發布者個人身份、直播賬號、網絡昵稱、取酬賬戶、收入類型及營利情況等信息,配合監管部門開展執法活動。這一要求將壓實網絡直播平台對各類直播活動信息、數據的收集及上報義務,為監管部門動態掌握直播行業從業者的各類信息、逐步構建更為完善的個人信息庫提供支持,確保直播行業從業者經營收入的每一筆賬清晰明了,也有助於稅務系統尤其是“金稅四期”充分發揮高效、智能的數字化管理功能,從而達成稅收征管改革所提出的“精確執法、精細服務、精准監管、精誠共治”目標。

  作為直播行業的從業者,也將為此承擔更為切實的底綫責任。《意見》明確要求網絡直播平台和網絡直播發布者要維護網絡直播公平競爭環境,不得通過虛假營銷、自我打賞等方式吸引流量,誘導消費者打賞和購買商品。這為直播行業從業者劃定了相應的行為紅綫,不再給某些從業者打擦邊球的生存空間。

  為了讓每個直播行業從業者清楚認識到行為越界所要付出的沉重代價,《意見》指出對存在違法違規營利行為的網絡直播發布者,以及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或者縱容、幫助網絡直播發布者開展違法違規營利行為的網絡直播平台,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也就意味著,直播行業從業者一旦再出現虛假營銷、誘導消費者、售賣假冒偽劣商品等行為,不僅面臨平台封號等處罰,還要承受執法機關依法問責的後果。違法成本不斷提升,在從業者面前形成強大的法律威懾力,將是未來監管形態的重要體現。

  多部門聯合出台對直播平台履責、從業者行為合規的系列意見,有助於形成統一的行業管理辦法,提升部門協同管理效率,也為所有從業者列明了責任清單,未來監管部門可以對照清單強化監督和問責,確保責任落地,萬億級規模的直播行業由此駛入法治的快車道。

  任何一個新興行業,無不是歷經萌芽探索、野蠻生長、成熟規範。從野蠻到成熟的轉變,就來自於人們對一種行業標准和規範的共同遵從。對直播行業而言,政府創新市場監管模式,加強不同部門的協作,善用技術管理等賦能手段,讓直播電商產業鏈上每一個環節都在監管範圍之內,這將助力於行業整體向前發展的步調一致,也將讓更多消費者為之長久受益。(來源:中國經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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