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意見》指出,參加“個人養老金賬戶”的人在領取時有幾種情況,“到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出國(境)定居,或者具有其他符合國家規定的情形,經信息平台核驗領取條件後,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領取個人養老金,領取方式一經確定不得更改。領取時,應將個人養老金由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轉入本人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
另外,參加人死亡後,其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中的資產可以繼承。
實際上,丁偉、胡斌還有很多問題,如“在未來繳納過程中,家庭出現了變故,能否將個人養老金賬戶中的錢取出?”“在繳納過程中出現了斷供未來能否補繳?”“離婚後個人養老金賬戶中的錢是否也要進行分割?”
“往後看,未來政策細化的執行層面還需要重點關注,一是具體稅收優惠政策的細則,二是所投資的金融產品篩選的細則和規定,三是具體的配套政策。”上述某券商金融工程研究員如是說。(來源:時代周報 作者:高文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