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法務部”犯大忌,台灣司法置於何地?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4-02 12:55:14  


  中評社香港4月2日電/台灣《中國時報》今天發表社評說,“法部”大幅調動檢察首長,高檢署檢察長謝文定任職期間不長,忽被調往最高檢察署任主任檢察官,由於此項舉措突兀,普遍遭質疑是因“國務機要費”案件辦理過程之中,謝文定一肩扛起來自上層與政黨勢力的壓力,給予辦案人員最大的辦案空間,加上“法務部”聲請大法官“釋憲”不果以及台南地檢署特別費案的立場等事件,已然構成以政治動機撤換謝文定,進行秋後算帳的原因。 

  社評說,結果史無前例地,先有九位檢察官人審會民選委員集體拒絕出席人事調動會議,“法務部”方面則不顧正當程序,仍以業已完成徵詢為由,以不滿總額半數的官派委員進行決議;同樣史無前例地,次日即有檢改會與基層檢察官群起抗議“法務部”粗暴的調動決策,被調動的檢察長亦頗不乏拒絕新職者;更史無前例地,“法務部”鑒於檢察官普遍強烈反彈,目前宣布將於四日重開檢審會,但是否收回成命,調整謝文定等人的調動名單,仍在未定之天。恰於此同時,“法務部”公布檢察總長陳聰明與黃芳彥喝春酒事件的調查報告,和上次王金平夜宴事件一樣,輕描淡寫,以“話家常”的護短式定性為陳開脫,而接受調查的陳聰明,也正是出席程序有瑕疵的檢審會官派委員之一。 

  一言以蔽之,從“法務部”部長施茂林與檢察總長陳聰明種種政治意味濃厚的行為看來,檢察機關抗拒政治壓力辦理政府高層人員犯罪的能力,正面臨嚴重考驗;而以陳水扁夫婦為涉案主角的“國務機要費”案,與“法務部”撤換謝文定,掩護陳聰明,也就存在著可能引發聯想的千絲萬縷關連。 

  社評表示,最最弔詭的是,“立法院”當初刻意修正通過法院組織法,以“總統”提名、“立院”同意任命檢察總長的機制來確保檢察體系辦案不受政治指揮影響,並且可以抗拒政治權力威脅、以追究當權高層犯罪的立意,似乎已經遭到政治權力的反噬而告落空;而當初受到質疑未能出任檢察總長的謝文定,則竟是因抗拒高層施壓而遭到撤換的對象,反倒是通過“立法院”同意的陳聰明,卻在上任之後,立即身陷在權力紅塵浪裡浮沉,自甘成為政治權力工具。撤換謝文定之舉,殺雞儆猴之意甚明。而在施茂林與陳聰明明目張膽的聯手操弄下,基層檢察官若不能明白表態群起抗拒,未來又將如何確保司法的節操不受褻瀆? 

  基層檢察官群情激憤,反對高層以政治力量壓迫檢察體系就範,已不乏直指干預源頭為陳水扁的聲音,“總統府”方面則極力否認“國務機要費”案中曾有任何施壓要求撤回起訴的舉措;“行政院院長”蘇貞昌也在“立法院”中表示檢察長大幅人事調動,絕無政治力量介入,“行政院”完全尊重法務部。但是,“行政院”可以厲聲指責NCC處分T台過輕,卻對“法務部”調查陳聰明的報告不置一詞,也對“法務部”調動謝文定的唐突無理表示支持,兩相對照,難道沒有政治立場的考量在內? 

  社評認為,如果此次謝文定的人事調動是因為“府院”施壓,“法務部”成為政治報復的工具,當然應該受到譴責;如果“府院”並未施壓而有此事,問題可能一樣嚴重。“法務部”豈無主動揣測上意,撤換謝文定以讓整個檢察系統有日後應聽命辦案之嫌?如此公然地干犯司法大忌,赤裸裸地展示權力,將置台灣的司法信用於何地? 

  所幸檢察系統的檢察官們堅持的司法風範一息尚存,集體反映了司法人的憤怒,幾位檢察長表示拒絕人事任命的態度,尤其可貴,就是這樣的堅持迫使“法務部”重新召開會議,也守住了檢察體系的最後一點尊嚴。我們在此一方面譴責“法務部”從部長到檢察總長權力的傲慢與粗魯,另一方面也將持續注視後續發展,要求“法務部”絕不可以運用檢察機關人事權控制案件,鏟除異己,也期待檢察官人審會的民選委員積極發揮正面功能,促使“法務部”懸崖勒馬,維持檢察機關最起碼的純淨辦案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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