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李光耀贏誹謗官司 反對黨須賠41萬美元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10-15 09:17:00  


  中評社北京10月15日電/新加坡高等法院法官13日裁決,反對黨新加坡民主黨及其領導人徐順全因涉及誹謗,須向內閣資政李光耀和總理李顯龍父子兩人支付損害賠償金共計61萬新加坡元(約合41.58萬美元)。 
 
  “被告毫無根據地一直堅稱(原告)嚴重腐敗、欺騙、袒護親屬和財政措施不當,”裁決書寫道,“這種行為攻擊到兩位原告政治聲譽、廉正和人格的核心品質。” 

  據新華網報道,新加坡民主黨說,這筆賠償金應由秘書長徐順全、同為民主黨人的其妹徐淑真以及另外6人支付。 

  徐順全說,交款最後期限尚未設定。由於已經破產,他們不會支付這筆錢。徐順全等人此前輸掉數起官司,未按裁決交賠償金和訴訟費。法院已判他們破產。 

  徐順全說,如果這筆賠償金未按期支付,民主黨將被宣判破產。 

  民主黨黨報2006年初刊文,稱李顯龍政府隱瞞國內最大型基金會的高級行政主管腐敗醜聞。李光耀和李顯龍隨後起訴民主黨領導人誹謗。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