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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回看守所 陳水扁當庭痛哭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2-26 18:03:00  


 
  扁:我的辯護人非常盡心盡力,有些為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他們必須依法據理力爭,所以難免因為我人在裡面,為了勘驗光碟的事情,又要佔據更多的時間,反而延滯訴訟的進行,我人在外面,不但不會延滯訴訟,反而可以加速促進訴訟。在太太的勸說之下,我聽進去了開始吃飯,所以這三天,審判長也看到我的身體健康不是很理想,但是我還是硬撐,一直到今天早上實在不行,才斗膽跟審判長報告,你也知道我的身體再不行,我是一個非常能夠忍耐的人,也是不輕易放棄的人,我的毅力、我的意志,可以支撐讓我做一些很多人覺得困難的事。但是連續3天的開庭,只因為我的身體健康而延宕,所以我撐過昨天,但是回去之後,我真的沒辦法入睡,一直到早上起來,連東西也吃不下。早上饅頭只咬了兩口,就沒辦法繼續用餐,所以早上跟庭上報告,我的身體健康真的非常不好,如果有冒犯的地方,請多多包涵。我非常感謝審判長提前結束上午的庭訊,讓我到地下室候審室休息,但是審判長也應該知道,那個地方不是一個可休息的地方,而是越休息會越疲憊,那裡冷氣那麼冷,機器聲音那麼大,法警、被告出入聲音那麼大,吵雜聲、戴銬聲那麼大,如何休息?候審室也還在整修,靠背都是油漆,下午審判長問我健康,我也不敢說,其實中午我什麼也吃不下,但為了配合審判長的訴訟指揮,讓檢方能夠針對證據能力表達意見,我都忍下來了。今天還有人講我會用不當手段,我向審判長保證,讓我出去會讓這個案子進行得更加順暢,更加地快速,絕對不會有延宕,減少不必要的誤會。那天吳淑珍去看我,目的只有一個,勸我一定要吃東西,她講,訴訟一定要花很大體力和精神,她為了出庭,不能喝水,必須打營養針,只為了審判長的訴訟指揮,讓這個案子能夠順利進行,她的健康比我糟糕,她都這樣做了,要我停止絕食,好為了3天開庭,我聽進去了,這3天審判長也看到了,我的健康不是很理想,但我仍是硬撐,一直到今天,實在不行,才斗膽向審判長報告。只要想到我太太我就不禁會流下眼淚,我也不敢讓大家知道,也不敢讓大家看到,今天卸任總統好像家破人亡一樣,太太一個人住在寶徠,那是關在寶徠,那是一個對我太太來說,彷彿是個安養院,只剩護士小姐來陪她,孩子也大了,有他們的生活、工作,而我卻關在看守所。

  (陳水扁說到激動之處時,竟當庭落淚,還哭得相當嚴重。)

  扁:今天你要辦我特別費,還有辦我選舉錢,這是歷史共業、歷史懲罰,要我揹起台灣十字架,要我一個人來承擔我都願意,但是有沒有必要用羈押的手段,來達到懲罰我揹十字架的罪刑,希望法官能夠再審酌。我第一次被關32天,第二次到現在也已經59天,到明天整整2個月了,希望檢察官將心比心,你們的目的是要把我定罪,有沒有必要再用這種繼續押人的手段才能定罪。如果要懲罰我,3個月90天的時間難道還不夠嗎?還要繼續下去嗎?還要繼續另外一個90天嗎?懇請法官能夠聽得進去,我今天所做的陳述跟懇求能夠賜准我撤押或停押,如果有其它必要的強制處分,我也沒有任何的條件,也沒有資格和法官提任何要求,只希望官司順暢的進行,我敢擔保我答應的事,我一定做得到,希望在場的檢察官,不要再堅持非押我不可,來給法官造成不必要的壓力。最後,再一次感謝法官讓我有說話的機會。

  (審判長表示將盡速評議,陳水扁還押看守所。)
  (陳水扁和律師大失所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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