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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裔律師溫哥華機場受辱 歷數三大憤怒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3-27 10:50:34  


華裔律師黃冬冬。
  中評社香港3月27日電/3月17日,溫哥華華裔律師黃冬冬(Dongdong Huang)攜帶其在聯邦法院有司法審查訴訟的客戶的15本護照前往溫哥華國際機場,準備搭機飛往北京。黃冬冬說,機場安檢人員在開箱檢查行李時,看見15本護照,便懷疑其從事人口販賣(human trafficking),不予放行。 之後到來的海關法警,更在未做任何詢問調查的情況下,強行扭轉其雙手至背後,用手銬銬住,在眾目睽睽下,經過機場內數個公共區域,將其帶往海關區進行審問。

  據加拿大《環球華報》報道,整個過程中,機場安檢和海關方面人員被指頻繁使用侮辱性語言,行為更涉及歧視和不尊重人權。“我對整個事件的體驗和感受,只能用‘憤怒和抗議’來表達”,目前正在中國的黃冬冬在長途電話上怒氣未消:“他們完全是在野蠻執法!”

  事件緣由:15本中國護照 

  黃冬冬,51歲,由中國到加拿大學習、工作、生活已達25年。擁有渥太華大學法學博士學位,系加國注册持有執業執照的專業律師。

  其此次搭機前往中國,系公務旅行。隨身攜帶的15本中國護照。據黃冬冬在接受該報記者採訪時介紹,該15人申請加拿大短期工作簽證被拒。“這些人委托我在聯邦法院申請司法審查。”黃冬冬說,“此訴訟案中,我代表該15本護照的主人起訴聯邦公民和移民部,聯邦公民和移民部的代表律師是帕克(Helen Park)。”

  黃冬冬講,海關禁止攜帶出入境的物品,主要包括武器、肉類食品和超過數額的錢幣,等等,而且主要是限制攜帶入境,而他是出境;另外,據他所知,絕對沒有關於不允許攜帶他人護照出境的規定。 

  機場被扣:被指販賣人口 

  根據黃冬冬的叙述,今年3月17日,他像往常出差一樣,於中午12點15分來到溫哥華機場,準備搭機飛往北京,登機時間下午1點50分。 

  中午12點55分左右,他辦完行李托運手續,進入安檢程序。因為其手提箱裡裝著作為律師辦理業務需用的公證鋼印,故安檢人員要求開箱檢查。一位年輕女安檢看到其行李箱裡裝有15本中國護照時,立刻警覺起來,並問其為什麼帶有這麼多別人的護照。 

  “我是律師,這些護照的持有人在中國,是我的客戶,他們向加拿大聯邦法院提起了司法審查的申請,是一個行政訴訟。”黃冬冬這樣回答她。 

  該安檢人員表示懷疑,立即喊她的督導過來。督導看了這麼多護照後,馬上問道:“這麼多護照,你是否在販賣人口(human trafficking)?”黃冬冬再次解釋:“不對,我是律師,這些護照持有人是我的客戶,他們在聯邦法院起訴加拿大公民和移民部”。 

  女督導立即又叫過她的上司,一位印裔男指導。這位男指導看了護照之後,就走到一邊打電話。這時,大約有一位白人男督導、一位華人男督導,加上一位印裔女督導,和一位印裔男指導凑在一起商量。 

  痛苦經歷:戴手銬的律師 

  在此期間,黃冬冬曾要求盡快辦理,以免誤機,並且再次表明自己的身份和15本護照的來由,甚至告知對方可以找聯邦移民部律師帕克查證,可是對方就是不予理會,印裔指導還說:“如果你再講,我就把你趕出這裡”。 

  看他們仍不理會,黃冬冬便說道:“溫哥華最近一直有幫派槍殺案發生,你們執法部門應將精力和資源多用在打擊真正的犯罪上面,而不要在我這浪費時間了”。 

  話音剛落,兩位海關法警來到。不由分說便用力將黃冬冬雙手扭到背後,用手銬從背後銬上。並稱:“你被拘留了,需要審訊。你講的任何話都可以成為對你不利的證據。”另外一位法警與安檢指導和督導在談些什麼,查看了15本中國護照,並自言自語地說:“一定是走私人口”(human smuggler)。

  接著,黃冬冬被帶往海關區。在那裡,他一直帶著手銬,被海關法警審問。最後,經過黃冬冬本人多次交涉,一名法警終於給15人遭拒簽案中代表政府一方的律師打了電話,另一位法警將15本中國護照的資訊輸入了電腦。之後,黃冬冬才被釋放。從法警強行給他戴上手銬到此時,已有約1小時40分。 

  三大憤怒:事主力數海關 

  黃冬冬在接受記者長途電話採訪時,力數整個事件中最令其感到憤怒的三大點: 

  其一,海關法警未經任何調查詢問,不分青紅皂白,上來就強行給他戴上手銬,而且還是從背後反扣著。“我做了這麼多年律師,我沒有做過任何違法的事情”,黃冬冬對海關人員如此的執法不公感到憤慨。 

  其二,安檢和海關相關工作人員無視人權,不顧及人的尊嚴,將黃冬冬帶著手銬“像個犯人似地游街示眾”。黃冬冬指,自己被戴上手銬後,就被晾在那裡站著,對面就是機場最大的免稅店,商店員工、過往旅客都駐足圍觀;之後,他們四、五個人將我押往海關區,沒有採用特別通道,而是像押犯人一樣,經過出發大廳、到達大廳、行李大廳、登機口等諸多公眾場合,引得很多人看熱鬧並指指點點。“我從小到大,從國內到國外,從未受過如此的羞辱”,黃冬冬義憤填膺。

  其三,在黃冬冬戴著手銬被審問期間,對方多番使用侮辱性語言和行為。比如,黃冬冬幾經折騰,饑渴難耐,提出要喝水。海關法警以愚弄、嘲笑的口吻說:“要說‘請’”(Say “Please”),黃冬冬認為自己有權利要水喝,沒必要乞求他,便表示:“我不說”。結果就真是要不來水。

  事件關鍵:疑是涉及歧視 

  黃冬冬抨擊道,事件中對方要不就是對其解釋不予理會,要不就是對其要求無端拒絕,完全沒有表現出了解情況、解決問題的誠意和正確態度,完全是在進行侮辱性的執法。 

  他說,比如自己多番告訴他們可以找15人拒簽案子中代表政府的律師查證,他們先是不予理會,過後才問起該律師的電話,可是當黃冬冬表示自己記不得帕克的電話號碼時,他們又是一副不相信、懷疑有人作假的語氣問“你怎麼會不記得這個電話號碼?”黃冬冬指出,帕克又不是自己的家人親戚,也非朋友,記不住其電話號碼是很正常的事,法警憑什麼不相信人? 

  黃冬冬指,只需一個電話號碼就可搞清的事情,要費這麼長時間折騰,分明就是他們在心底裡已有了錯誤的假想,在這個不公正的假想基礎上就是不相信你,不把你當作平等的人來採取積極合作的態度。 

  三點要求:黃冬冬控告海關 

  黃冬冬對記者明確說道,肯定要控告他們,而且他已經聘請了西人律師打這個官司。 

  “我有三點要求”,黃冬冬說,第一,要求有關當局調查事件真實情況,說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特別要解釋為何海關法警一上來就強行給我戴上手銬。第二,因為整起事件對本人公眾形象和今後業務的開展造成了不良影響,所以有關當局必須公開道歉。第三,有關當局要賠償我物質和精神上的損失。 

  查詢事件:當局含糊以對 

  記者曾就此事致電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anada Border Services Agency,簡稱CBSA),負責媒體聯絡的官員費思(Faith St.John)以不在電話中討論個別案例為由擋回了記者的多個提問。 

  記者之後第二天致電CBSA時,未提黃冬冬之事,只詢問當局是否有關於攜帶他人護照出入境方面的規定,記者被告知需要查找相關資訊後才予答覆。但截至發稿時,一直未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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