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27日電/此間《光明日報》文章分析為什麼舊西藏必須進行民主改革問題,全文如下:
舊西藏實行的,是比中世紀歐洲更加黑暗、更加反動的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度。它對廣大勞動人民人身的奴役、經濟的掠奪,肉體的摧殘、精神的折磨,已經到了無以複加的程度,同時,黑暗反動的統治,也令西藏社會蕭條衰敗,經濟瀕臨崩潰。在20世紀50年代前,儘管舊西藏統治者仍在瘋狂榨取人民的每一滴血汗,但隨著西藏和平解放,統治者長期以來處心積慮為西藏構築的封閉狀態被打破,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度也走到了窮途末路。
實行民主改革,是長期遭受壓迫的西藏百萬農奴發自內心的強烈呼聲,同時,也是當時席捲全中國的民主革命的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上世紀50年代,新中國剛剛擺脫了一百多年來的屈辱,正書寫著社會主義建設的新篇章。作為中國的一部分,只有擺脫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西藏地區才能像中國其他地方一樣,實現人民當家作主,邁出中華民族振興的第一步。
回顧西藏歷史,從18世紀末開始,西藏曾出現過三次自上而下的改革。但無論是由清朝皇帝授權駐藏大臣指導的改革,還是駐藏大臣推行的“西藏新政”,乃至十三世達賴喇嘛推行的“新政”,都未能動搖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本身,無法擺脫失敗的命運。
縱觀世界歷史,農奴制的廢除,幾乎都曾經歷過流血的革命。
對於在西藏地區廢除農奴制,中央政府決定以“慎重穩進”的策略,分兩步實現西藏勞動人民的解放——首先是和平解放,驅逐帝國主義在西藏地區的勢力;然後是民主改革,徹底埋葬封建農奴制度——盡一切可能,增加西藏僧俗群眾對民主改革的了解和認識,消除西藏上層人士對民主改革的疑慮,實現西藏社會制度的平穩跨越。正因為如此,1957年2月27日,毛澤東在《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中指出:“按照中央和西藏地方政府的十七條協議,社會制度的改革必須實行,但是何時實行,要待西藏大多數人民群眾和領袖人物認為可行的時候,才能作出決定,不能性急。”
正如曾任舊西藏地方政府噶倫的阿沛.阿旺晉美曾指出的:“大家均認為照老樣子下去,用不了多久,農奴死光了,貴族也活不成,整個社會就得毀滅。”很多西藏上層人士主動順應歷史潮流,選擇站在人民一邊、與偉大祖國同行。然而,以達賴為首的農奴主階級中的反動集團,為了維護既得利益,企圖永遠保持農奴制,於1959年發動武裝叛亂,走上了背叛祖國和西藏人民的道路。
衡量西藏民主改革是否成功,只有人民才有發言權。50年前的那場民主改革,是否讓西藏人民得到了徹底解放,成為自身命運的主宰?50年來的發展,西藏人民的生活是否發生了翻天覆地的可喜變化?事實有目共睹。
在“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到來之際,西藏人民有理由為之自豪。因為,是他們,終結了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的黑暗統治;是他們,實現了人類歷史上一次最偉大的人權勝利;是他們,用勤勞的雙手,開啟了一個真正屬於自己的新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