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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支持建設海西經濟區的意見(全文)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5-14 16:59:20  


 
   五、統籌區域內協調發展,促進互動融合

  (十六)推進形成科學合理的主體功能區。發揮發展基礎較好、環境資源承載能力較強等有利條件,把海峽西岸沿海具備條件的地區作為全國主體功能區的重點開發區域,推進新型工業化和城鎮化,進一步提高人口與經濟聚集程度。在山區貫徹以保護為主、開發為輔的原則,最大限度地保護山川秀美的生態環境。按照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做好主體功能區規劃編制,科學劃分主體功能區域,完善區域發展政策,創新管理體制,強化陸海統籌、山海聯動,優化基礎設施和產業佈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資源環境相協調。

  (十七)統籌城鄉協調發展。加強海峽西岸城市群發展的規劃協調,提高城市建設與管理水準,增強產業和人口承載能力、輻射帶動能力,逐步形成以區域中心城市為骨幹、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為基礎的城鎮體系。統籌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基礎設施建設、就業、社會保障等的發展,加快建立城鄉基礎設施共同發展機制、城鄉公共服務均等供給制度、城鄉啣接的社會保障體系,促進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公共服務向農村拓展、社會保障向農村覆蓋。各大中城市要切實履行市帶縣、市幫縣的責任,加大城市人才、智力、資金等對農村的支持,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實現以城帶鄉,統籌發展,加快形成城鄉經濟社會一體化發展新格局。

  (十八)促進欠發達地區發展。加快海峽西岸經濟區的革命老區、原中央蘇區縣、少數民族地區、海島、水庫庫區等欠發達地區的發展,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增加對這些地區在教育、醫療、社會保障、基礎設施等方面投入,不斷改善生產生活條件,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立足資源優勢和市場需求,大力扶持特色產業發展,提高農產品和特色資源深加工水準,推進農村扶貧開發。加大勞動力就業技能培訓,合理有序推進農村勞動力轉移。進一步完善和落實沿海對山區對口幫扶工作機制。積極推動包括台資企業在內的符合環保要求的沿海地區勞動密集型產業向福建山區轉移,促進這些地區加快發展。

  (十九)推動跨省區域合作。加強海峽西岸經濟區與長三角、珠三角的經濟聯繫與合作,促進優勢互補、良性互動、協調發展,進一步完善沿海地區經濟佈局。發揮閩浙贛、閩粵贛等跨省區域協作組織的作用,加強福建與浙江的溫州、麗水、衢州,廣東的汕頭、梅州、潮州、揭陽,江西的上饒、鷹潭、撫州、贛州等地區的合作,建立更加緊密的區域合作機制。加強重大項目建設的協調,推進跨省鐵路、高速公路、港口等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統籌規劃佈局和協同建設,暢通海峽西岸經濟區港口與腹地的通道。加強電子、機械、旅遊、物流等產業的對接,推動產業集群發展和合理佈局,形成產業對接走廊。加強市場開發,建設區域共同市場,促進人流、物流、資金流、信息流的無障礙流動。統籌協調區域內對臺交流合作的功能分工,提升海峽西岸經濟區與台灣地區的對接能力。

  六、全面深化改革開放,增強經濟社會發展動力活力

  (二十)增創體制機制新優勢。進一步發揮廈門經濟特區在體制機制創新方面的試驗區作用。從海峽西岸經濟區的實際出發,圍繞建立有利於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和擴大兩岸交流合作的需要,先行試驗一些重大改革措施。繼續深化農村綜合改革,推進城鄉統籌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建立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長效機制。在嚴格執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礎上,促進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依法流轉,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深化金融改革與創新,擴大金融改革試點,在多種所有制金融企業、離岸金融業務等方面進行改革試驗,完善創業風險投資機制。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著力轉變政府職能,提高行政效能。加強法制建設,大力推進依法行政,著力構建規範透明的法制環境。進一步改善民營經濟發展環境,激發民營經濟發展活力。大力推進外貿、港口、社會管理等領域改革,探索建立有利於擴大兩岸交流合作的新機制。

  (二十一)積極合理有效利用外資。提高利用外資水準,更加注重引進先進技術、管理經驗和智力資源。創新外商投資管理方式,簡化審批程序。進一步優化外資結構,引導外資投向主導產業、高新技術產業、現代服務業和節能環保等領域。積極研究海峽西岸經濟區範圍內的國家級開發區擴區、調整區位和省級開發區升級,拓展開發區的功能,提高土地利用率。加強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建設,積極推進各類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整合。支持在臺商投資區和台資企業密集地區開展海關保稅物流中心試點。規範招商引資行為,實行統一的土地、稅收政策,營造公平、開放的投資環境。

  (二十二)加快轉變外貿增長方式。進一步優化進出口結構,鼓勵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產品、服務產品和農產品出口,大力支持自主知識產權、自主品牌產品出口,嚴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產品出口。積極擴大對臺進出口貿易。鼓勵經濟發展急需的先進技術、關鍵設備和重要資源進口。加快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引導加工貿易向產業鏈高端發展。鼓勵優勢企業參與海外資源開發,建立境外生產、行銷和服務網絡,帶動商品出口和勞務輸出。積極推進保稅加工、保稅物流業發展,大力發展國際中轉、配送、採購、轉口貿易和加工製造等業務。

  (二十三)深化與港澳僑合作。充分利用內地與港澳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的機制,進一步提升閩港澳經濟合作的層次和水準。加強與港澳在服務業領域的合作,引入港澳資金、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吸引更多的港澳金融機構到福建設立分支機構或投資參股,支持符合條件的福建企業到香港上市融資。利用香港的融資渠道和行銷網絡,積極開展聯合招商,推動福建企業到香港設立行銷中心、運營中心,擴大對港貿易和轉口貿易。加強福建與港澳的物流業合作,建立跨境物流網絡。加強閩港澳旅遊合作,推動旅遊線路對接延伸。充分發揮福建海外華僑華人眾多、愛國愛鄉的優勢,充分利用各種有效平臺作用,積極引進僑智,大力吸引海外僑胞來閩投資,引導更多的華僑華人支持和參與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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