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7月16日電(記者 黃惠玟)台灣“檢察總長”陳聰明日前大動作委任律師對國民黨“立委”邱毅提出告訴,相關的自訴狀邱毅已經收到了。對於邱毅日前指控他曾經出入名為VILLA的鋼琴酒吧一事,在自訴狀中完全沒提,而附上“特偵組電子媒體重大輿情紀錄表”當證據,又讓邱毅質疑陳聰明真的是在公器私用。
由於邱毅指控陳聰明在今年農曆春節後,曾經出入有女模陪酒的鋼琴酒吧,令陳聰明相當氣憤,透過“最高檢察署”發布新聞稿否認,還強調要對邱毅採取法律行動,也就是委託律師提出自訴。沒想到,這件攸關陳聰明身為“檢察總長”能否出入不當場所的事,竟在給邱毅的自訴狀中連提都沒有提。
這份刑事自訴狀中,自訴人為陳聰明,被告則是邱毅和TVBS“2100全民開講”節目的主持人李濤。被當成證物的竟是“特偵組電子媒體重大輿情紀錄表”,指的是今年的5月6日、5月7日及7月3日的節目內容,這3天的節目內容是邱毅指控陳聰明與中信辜家的關係、邱毅質疑陳聰明涉收賄為人護航及邱毅談到陳聰明與建商的關係。
邱毅指出,陳聰明提出的是“特偵組電子媒體重大輿情紀錄表”,陳聰明不是公器私用是什麼?再以內容來說,全是節目的譯文,在節目中,不管是他或是李濤在提出質疑時,全是疑問句,這怎麼告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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